“上海的银行凭啥拒绝给福建人贷款?”来自福建的黄先生近日向澎湃新闻爆料称,自己已经落户上海,但因身份证号码头三位数仍是福建的代码350,就被上海的部分银行工作人员拒绝房贷申请。澎湃新闻随后向银行和房产中介多方求证发现,“不向福建人提供贷款”似乎已经成为上海一些银行的“潜规则”。究其原因,可能是在几年前,很多在上海从事钢贸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的银行骗取巨额贷款,后来无力偿还,形成大量坏账,让上海的多家银行损失惨重。(7月30日澎湃新闻网)
在开放意识和市场逻辑正成为共识的当今社会,在一个以经济发达著称的国际化都市,竟出现如此有地域歧视之嫌的银行“潜规则”,着实令人有今夕何夕之感叹。
银行作为一种商业机构,和“理性经济人”一样,同样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这本身无可厚非。上海这些银行拒绝给福建人贷款,源自于他们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商业经验,那就是,几年前从事钢贸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的银行骗贷,形成坏账,这一过往的劣迹使今日的福建人受到连累。将这种经验运用于如今的商业实践,对银行来说,的确会规避一些潜在的风险,关键是降低了审核成本,提高了效率。但这样做的后果是,牺牲了公平性,因为对于那些没有金融劣迹、符合借贷条件的福建人而言,他们因为其他同省人的劣迹而受连累不能贷款,这对他们而言是不公平的。
严格说来,几年前从事钢贸生意的福建人向上海的银行骗贷,追究这些骗贷者责任并将其纳入“黑名单”都是应该的,但是,骗贷之所以成功,除了骗子的高明之外,恐怕与银行自身可能存在的贪图高息、审核不严等问题不无关系。银行一边倒地把责任推给“福建人”这个整体也是不公平的。
骗贷之所以猖獗,根本上在于失信成本低,而不法收益高。要堵住骗贷漏洞,不是根据地域、籍贯去判断借贷人的优劣,而是要严格审核资质,同时完善个人征信系统,提高骗子的失信成本,让其寸步难行。
早在2006年1月,央行征信系统的个人信用数据库已运行。但是,央行征信系统主要是面向金融机构,征信系统之间缺乏互通,呈现部门割裂、地方割裂局面。骗贷者即使被某地某些银行拉入“黑名单”,换个地方换个领域仍能吃香喝辣,甚至出现在上海市是“老赖”,在唐山市却摇身一变成“诚信大使”的怪事。
2014年6月,国务院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明确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以信用信息资源共享为基础的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人们期待,这种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建设步伐,征信系统之间早日实现全面打通,以“信用档案”来约束不诚信行为,让骗子因自己的失信行为而付出应有的沉重代价,而不致于连累“老乡”。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