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王振峰认为,征地补偿改革难就难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只有在试点过程中积极进行制度和法律的改革探究,科学地做好风险评估及防范工作,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才能为今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法做好充足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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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正在调研论证阶段,当前农村征地补偿推进难度大。专家表示,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中集体和农民利益受损的状况早就该改变了,但之所以推进慢,根本原因在于既得利益集团不想做出改变,城市利益集团、地方政府甚至是相关主管部门,出于自身利益或部门权力考虑,都不愿意做出改变,甚至还有意阻碍改革。(5月22日《第一财经日报》)
今年1月,中办国办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始进入试点阶段。
在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中央要求试点的基础必须建立在“三条底线”上,即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当前,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的需求一直很旺盛,需要大量征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难”的原因主要是征地补偿问题。在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一些地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征地补偿及安置没有切实做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一些基层官员,利用征地补偿借机敛财,截留补贴。
征地补偿改革到底难在哪里?笔者以为,难就难在“无法可依”、“有法难依”。
有人归纳,农村产权流转方面的改革,主要面临五大现实难题,即法律政策不明确、产权权属不清晰、产权市场不成熟、评估体系不健全以及风险保障不完善。就征地补偿环节而言,牵涉到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费该怎样进行分配、如何合理分配,征地程序如何做到规范,土地补偿资金怎么完整地交到农民手上、谁来监督,“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又该怎么解决……这些问题都必须有明确的答案。
但是,现行的土地管理法自1986年6月公布以来,虽多次修订,仍无法满足现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们知道,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明确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和任务,相关改革举措如何写进法律、形成制度,已经是迫在眉睫的事情。目前,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已终止审议,土地管理法的修法内容、方式、时机等问题,将关系到未来征地补偿改革的法治化进程。
中央部署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的“三地”改革,为的是通过试点示范,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只有在试点过程中积极进行制度和法律的改革探究,科学地做好风险评估及防范工作,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才能为今后的土地管理法修法做好充足的准备。(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王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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