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李宁认为,通过提高烟草税,一方面推动禁烟工作,另一方面也提高财政收入,不仅为其他领域减税改革提供支撑,而且也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奠定了财力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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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这是我国继2009年5月之后时隔六年再度调整烟草消费税。
据统计,目前我国仍有3.5亿烟民,占世界烟民数量的35%,7.4亿人饱受“二手烟”危害。提高烟草消费税,实施税价联动,对于推进禁烟工作、落实禁烟国际公约和保护公民健康是非常重要的举措。
首先,从国际经验来看,目前多个国家和地区实施更为严格的税收和价格政策促进禁烟,且取得显著成效。自2012年以来,俄罗斯连续3次提高卷烟消费税,配合部分公共场所禁烟的措施,国内烟草销量下降近10%。日本2014年提高消费税之后,卷烟销量降幅从1-6月份的2.8%提高到全年的3.4%,烟草的市场占有率一度跌至59%。英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土耳其等国近两年来也都经历了两次以上的消费税提高。
其次,目前我国卷烟消费税实际税率过低。如果税价调整不联动,烟草税调整就不会起到应有的禁烟效果。例如,2009年烟草消费税调整采取生产企业消化税负、零售环节价格未动的方法,其控烟效果就不明显。将价税和定额税同时调整,控烟效果或许会更大。可以说,本次调整卷烟消费税实施税价联动,是向社会释放了推动禁烟的重要信号。
即使税价联动,控烟的最终效果还要看其他因素,比如公共场合禁烟令的推行、吸烟者的收入水平、烟民的认识态度等,不能将禁烟的成效只寄希望于增加烟税。
最后,税价联动除了具有禁烟效果之外,还可以促进财政收入增长,为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奠定基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全球烟草报告》的测算,把烟草产品税率增加10%,在高收入国家一般会减少4%的烟草消费,在中低收入国家能减少8%左右,而烟草税收却能增长约7%。
因此,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的提升,有利于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在推进了“营改增”、小微企业减税、创新企业减税等诸多减税性改革之后,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稳定税负”的改革思路,在减税的同时也需要实施增税改革。
但是增税的“棋子”落在什么地方?中央政府选择在卷烟领域突破,提高批发环节烟草消费税是再好不过的改革路径。通过提高烟草税,一方面推动禁烟工作,另一方面也提高财政收入,不仅为其他领域减税改革提供支撑,而且也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奠定了财力基础。(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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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