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正式施行,其中规定,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医院就医时,可优先挂号、检查、化验等。昨日,华商报记者走访了西安市区的5家医院,发现这样的规定执行起来,还是遭遇到尴尬。(3月2日《华商报》)
地方立法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细化,让老年群体得到社会更多实质性的尊重、关爱,此举当然值得期待和点赞,也彰显出法治与时俱进为传统美德护航的进步。不过,“办法”施行后老人就医“不好意思”插队、“怕被骂”,青年人不赞成老人“插队”的尴尬,则清楚地提示我们,要让新“新法”落地,不能靠给“插队”开绿灯,而必须有配套的服务措施跟进。
尽管从尊老的角度看,赋予老年群体一定的“特权”,默许或者公开认可老年人“插队”,看上去貌似无可厚非,不但是对规则、秩序的直接否定和破坏,而且很容易将老年群体推向年轻人的对立面,反倒可能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伤害。毕竟,老年人需要优待,但当下的工作、生活节奏,往往又决定了年轻人也是“弱势群体”,同样需要社会的“照顾”。
从年轻人的反映来看,没有人反对老年人优先,但绝大多数不同意“奉法插队”,而更希望能够开通老年人专用通道,给老人们提供更便捷、更贴心的服务,这样的观念和诉求显然并不失理性。正如公交车设置老弱病残孕专座一样,老年群体就医优先,既需要包括年轻人在内的健康、非老群体的道德礼让,更要求医疗服务机构整合资源,开辟绿色通道落实“优先权”。
事实上,近年来诸如特殊群体优先权、“VIP特权”等“绿色通道”方面的尝试和实践并不鲜见,老年人优先、权益更有保障,不缺运营经验和模式,让老年人“插队”享“优先权”。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