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同时,全国总工会集中公布了2014年10起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包括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非法使用童工等。(2月3日《新京报》)
以富士康为代表的代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长期存在违法加班现象,这并不是秘密。对于企业的这种违法加班行为,确实有必要点名批评,进行道德谴责,以舆论的压力倒逼企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改善职工工作、生活条件。但是,从工会职责层面说,全总只是点名富士康,以及公布用工违法案件,实质上对保障和维护劳工合法权益的作用不大。
我国长期存在大量的企业违法加班、拖欠工资等侵犯劳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现象。从根本原因上讲,主要是在劳资关系中,资本一方居于强势地位,劳工一方处于弱势地位,无力与资本相抗衡。但是,我国工会组织的疲软,以及劳动保障部门不积极维护劳工合法权益,甚至与强势的企业沆瀣一气,则是造成劳工合法权益屡屡遭受侵犯的又一重要原因。
工会作为工人组织,是劳动者的娘家人,代表的是劳动者的利益,为劳动者说话。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很多基层工会组织由于经费、人员工资都是由企业老板发放,在工作过程中,既不为劳工说话,也不积极维护劳工的合法权益,就连落实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都做不好。尤其是在发生劳资冲突时,不少基层工会组织不但不代表工人与企业进行谈判,为工人维权撑腰,相反成为企业的代表,为企业说话,反过来游说工人。正是工会的不作为、乱作为,久而久之,导致广大劳动者对工会失去了信任,遇到困难也不找工会帮忙,而是自救或者去上访。
笔者以为,在当前劳工维权不理想的现实环境下,与其不痛不痒的事后点名批评,工会更应躬下身去,脚踏实地的强化维权主业,把维护劳工合法权益作为主要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主动为劳动者维权提供法律等帮助,为劳动者维权撑腰,重新赢得劳动者的信任,真正成为工人兄弟的娘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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