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阳市两名中学生捡到一个装有3700元的钱包,他们与市民一道将钱包交给了警察。不料,几天后,失主领回钱包时,钱只有1500元。此事在网络上引起关注。经查,民警王某在收到钱包后,未履行交接登记手续,且没将钱全部交还失主。鉴于在组织调查前,王某能主动退还失主财物,有关部门给予王某以行政撤职等处分。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手里边……”几代人耳熟能详的儿歌,让人们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捡到失物,交给警察叔叔最放心也是“最优选择”。但是,如今警察中居然出了“昧钱”的人,这样的事对警察公信力的损害实在太大,显然,一个“行政撤职”恐怕太过轻佻。正义的执法者一旦道德上有污点,就很难令人信服其执法的公正性。显然,作为相关部门,应考虑如何以此为鉴,建章立制,杜绝类似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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