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个人事项报告 要抽查还要公开

2014年12月08日 07:22   来源:西安晚报   王石川

  根据中央要求,中央组织部把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作为今年加大干部监督力度的3项重点任务之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取得了初步成效。(12月6日《人民日报》)

  所谓的“取得了初步成效”并非虚言。数字可为证:截至目前,因抽查核实发现存在问题,已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拟提拔厅局级和县处级考察对象被取消提拔资格。

  取得初步成效,令人拍手称快。众所周知,有“三玩市长”之称的雷渊利,曾毫不掩饰地称:“财产申报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我从来没有执行过。纪委每年春节后登记收受红包礼金情况,我只是象征性地登记一点。”正因为一些官员一再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去年12月,中组部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事实证明,这一规定并不是空文,而是真真切切地落地而行了。

  为了让更多的官员受到更大的震撼,不妨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抽查更多的官员。据悉,此次是直接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范围可以更广,人数可以更多,以增加震慑性。二是抽查之后应公布。据报道,中央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曾透露:针对科级以下裸官的摸底、谈话、岗位调整等工作,将在摸清底数后,联合相关部门统一部署开展。对裸官应摸底并公开,抽查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同样也可以公开。公开好处很多,便于公众知情和监督。公众监督热情高涨,引入就可更好地监督官员。

  今年4月的《中国经济周刊》报道:3月28日,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江西省副省长姚木根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据江西官场多位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姚的落马源于其不实的“个人事项报告”。熟知江西省政情的人士说,姚木根的报告表也被调出查看。广为流传的一个说法是,“姚在上面只填了一套房产,而其实际被举报的房产多达十多处,分布在北京、上海、南昌、广州、深圳等多个城市。两者之间有很大出入,这引起了中央巡视组的注意。”有了抽查利剑,期待更多的官员在被抽查中显出原形,更期待官员不敢造假、更不该腐败。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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