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广德县返乡大学生李本超为救两名落水儿童不幸牺牲,当地政府已决定为其申报“安徽好人”荣誉称号。尽管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获得社会赞誉,但他根本不会游泳却贸然施救的行为,也引发公众讨论。(7月22日《京华时报》)
面对不会游泳大学生舍己救人的壮举,人们深陷“感动”与“惋惜”的情感纠结,也让“见义勇为”还是“见义‘智’为”的讨论,再次成为社会舆论的热议话题。当地政府为其申报“安徽好人”荣誉称号的举动无可厚非,但大学生贸然施救导致的生命悲剧,也在提醒着人们,“见义勇为”也需量力而行。
诚然,我们曾经为“见义勇为”成为当下社会的稀缺之物而深感焦虑与不安。但从人性化角度考量,我们更崇尚有勇有谋、量力而为的爱心善举。毕竟每个鲜活的生命都值得尊重和保护。“见义勇为”不必一定是悲壮的,而更应是充满智慧和理性的。
就见义勇为者的一般心态而言,面对紧要关头,奋不顾身、拔刀相助当是每一个有担当、心存正义感公民的本能之举。但“见义勇为”不应该是不顾自身条件、不计任何后果的勉强和鲁莽。即使再“情况紧急”,对自身能力的明智判断都不可或缺。因为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贸然施救,非但难以救起危难者,也极易导致自己的身处险境,反而为他人的施救增加困难。
将“见义勇为”解读为“见义能为”、“见义智为”,并非是对中国传统道德教育与传统价值观认知的悖逆和颠覆。而应被视为“见义勇为”的题中之义和本意回归。中国自古就有“智勇双全”和“有胆有识”的古语老话。即使在战争年代,人们盛赞“敢于斗争”的同时,仍不忘对“善于斗争”的提醒。
从“勿以善小而不为”的角度考量,我们肯定所有践行见义勇为美德的善举,但更提倡在有效保护自己基础上的勇敢施救,尤其盛赞千钧一发之际,不顾个人安危挽救更多生命的牺牲精神。提倡“见义勇为”,要力避贸然施救的超能力所为;提醒“见义智为”,也要防止明哲保身的“见义不为”,这应当是人们热议大学生舍己救人之举的警示意义。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