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我想起这片土地,想起那些漂亮的设施貌似现代化却成了华而不实的摆设,我觉得自己在群众眼中也像它们一样,成了摆设。”6月11日,广西田阳县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发生这样一幕:县委副书记黄秋幸作自我批评时,为作风不实、监管不力导致一项民心工程变成“伤心工程”“民怨工程”而痛哭道歉。(6月15日,春城晚报)
在见多了众多刺痛民心的“民心工程”之后,这位副书记在民主生活会中把该项目作为典型事例来剖析,敢于直面自己的失误并且真诚地向百姓致歉的举动多少会给老百姓带来一丝慰藉,并且愿意相信这位书记以及领导班子在良心发现、痛哭道歉之后会痛改前非、洗心革面,不会再犯这类错误。然而,在镜头面前痛哭道歉不是自身决策失误的护身符,用完善的制度来规范施政行为才是根本。
或许,我们会说,此般深刻地反省和诚恳地道歉,让一个副书记身上的担当和责任意识一展无遗,虽然因用水成本较高与当地种植甘蔗的实际需求脱节,未能达到节水灌溉的目的,结果可能不甚满意,但是他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的初衷是好的,况且也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但是,如果我们假设,如果该县在书记拍板决定建设此项工程之前已经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官员的决策行为,形成了一套重大事项、重大项目、重要决策问责追究制度,那么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决策时必然会三思而后行,尤其是在此类事关百姓利益的重点项目中能够多多调查研究,听取多方意见,而不是一味地“拍脑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甚至是“拍大腿后悔”。
说得尖酸一些,“如果道歉有用,还要警察做什么”。危害已经造成,当初所谓的民心工程已然变成了“伤心工程”、“民怨工程”,再多的痛哭道歉也不能挽回,早知道现在会陷入深深的内疚当中,夜夜辗转反侧、寝食难安,当初做决定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多方考量。说到底,还是由于制度在追责方面的空白。对于领导干部的约束和硬性规范“开了天窗”,才会让某些决策者“无拘无束”、“天马行空”,以至于我们周围会凭空出现那么多的短命工程,烂尾工程、花瓶工程。而有些领导良心发现的时候会悔恨一下子,更多人则是将公共资源的浪费视若罔闻,淡然处之!
若要让“民心工程”变成“民怨工程”的戏码不再重演,让不尽其数的短命工程止于科学规划、民主规划,那么建立完善追责制度刻不容缓,唯有将制度的牢笼织得又牢又密,让“三拍”决策成为真正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才能让书记痛哭道歉的一幕彻底淡出群众的视线。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