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全国共实施汽车召回活动133次,召回缺陷汽车531万辆。质检总局副局长陈钢就此指出,很多企业对缺陷汽车的召回是受质检总局调查影响之后进行的,也有一些企业安全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刻意隐瞒缺陷,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汽车企业从未开展过召回,质检总局将加强监管。(3月17日中国之声)
在国外成熟的汽车销售市场中,对缺陷汽车召回既受到严格的法律规定和执法部门的规制,也是车企维护自己的品牌声誉和形象的途径。所以,对缺陷汽车召回的品牌未必不受信任。我们的汽车召回制度从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后,“不少企业从没有对问题车进行过召回”,这对法规权威、车企声誉和消费者权益无疑都是一种伤害。
去年,我国汽车销量突破2000万辆,早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市场。在“汽车大国”的背后,中国汽车企业的赚钱能力也水涨船高。以2009年为例,全球各大车企能达到3%利润率的凤毛麟角,但几大国产车企业当年利润率多保持在10%左右。
中国车企之所以容易赚钱,表面上是我国的中高端车型的价格比国外同级别车型要贵,深层的原因在于此前带有保护性质的汽车产业政策。譬如,国家曾推出了一系列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相关政策,如车购税减征、汽车下乡等,而我们的自主品牌汽车正是以小排量车为主。一定程度上,恰恰是国内的汽车产业政策,让竞争力并不十分强劲的国内车企,有了不用提高技术也能赚钱的超级本领。
资料显示,在目前的汽车市场当中,跨国公司的研发投入比例一般占到企业销售收入的5%至6%,有的企业甚至更高;而我国车企的研发投入一般只占到销售收入的1%至2%左右。换句话说,就是国内车企无需投入太多研发资金促进技术升级进步,却可以坐享高额利润。如果说汽车产业政策此前是在促进产业发展,如今就不免有了“保护落后”之嫌。
这种情况下,如果放任车企隐瞒缺陷逃避召回责任,显然更不利于国内车企的技术升级进步,长久来看,对整个汽车产业发展或将也是一种伤害。因此,一方面需要调整汽车产业政策,据悉,工信部已经会同有关部门修订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另一方面,要结合新消法的实施,以及汽车“三包”政策、召回制度,严格规制车企责任,对刻意隐瞒缺陷的车企不妨公开名单,以市场倒逼的形式逼迫其技术升级。一定意义上,让车企对消费者负责,就是对汽车产业发展负责。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