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开幕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常委会委员们的手上多了一样装备——人手一个平板电脑。省人大方面透露,从下次常委会起,平板电脑有望取代纸质会议材料。(11月20日中国网)
自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制定了各种规定、细则,一场节俭朴实之风迎面而来。广东省人大也推陈出新,想了一个貌似一劳永逸之举。统一为委员采购了平板电脑,该电脑系统完全能满足基本的会议文件阅览功能。
众所周知,每次会议讲话稿、流程稿、发言材料等不一而足,会造成了纸张的大量浪费,相比之下,平板电脑显得实用多了,既节约了纸张还小巧方便,广东省人大此举凸显了改进会风的决心,是一种务实的表现,值得点赞。
但是随之而来的疑问还是值得让人深思:“平板电脑的归属权归谁呢?”“是不是真的划算非常、一劳永逸?”据信息中心解释,平板有权使用者共分为四类,常委会委员和机关厅级干部两类人群自行保管平板电脑,常委会或省人大机关召开会议时携带使用。地级以上市级人大常委会配发的设备由各常委会办公室保管,收到省人大电子文件后,交给参会的主任或副主任供参会用。列席常委会的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则无权将设备带走,仅在会前通过省人大工作人员领取,会后交回。
原来根据官员的级别对使用权限做了一定的区分,这样的解释就难免不引发人们联想了:为啥使用权还要分一个“三六九等”?为啥厅级干部能自行保管其他级别的干部就不能?官员级别和使用权有哪门子的联系?不仅如此,我们还注意到,所配备的平板电脑配置也算得上是“高端大气上档次”,四核处理器,超大屏幕,摄像头等娱乐配置齐全,若是只用来当做会议用的浏览设备着实有点“大材小用”了,换言之,即便对于游戏影音的发烧友这样的配置也是足够的,官方虽然称此举是从节约的角度出发,可为啥不能换点经济适应的配置?官员们自行保管的电脑会不会变成一种隐性的福利?若是挪作他用又由谁来监管?
“勤俭节约”不是简简单单的口号,更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行动,开会发平板电脑是“节俭利器”还是“隐性福利”,答案的取决靠的不仅仅是官员的自律性,更应该是完善的制度约束,窃以为,相关部门不妨在细节上多下功夫,想细一点,做细一点,把厉行节约真正落到实、做到位。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