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张国栋认为,每到“关键”时刻,有关部门都要出来“要求”一下,如果有意“搁浅”,只是空口论空话,那么这样的“要求”只是再一次地浪费了民众的感情。
2013年9月19日,江苏省南通市一房地产楼盘醒目的“地王!铺王!不解释!”促销广告。(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为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保持城市地价平稳,国土资源部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工作座谈会,要求做好近期和下一阶段工作,切实稳定土地市场,近期要严防高价地出现。(9月26日《新京报》)
房价与地价的关系路人皆知:管控住了地价,很大程度上也就调控好了房价。主管部门从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入手,自然是整个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环节。
官方说法,三季度住宅地价环比小幅上升,加速上涨态势已有所缓和,地价整体上仍处于温和上涨的通道内。可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温和上涨是否也是实质上涨?必须明确的是,只要上涨,就和国家房地产的调控大政相悖;另外,“地王”仍旧频现,相关部门的说法是“原因复杂”,诸如房价连续上涨,房企回笼资金较快,拉动了房企对土地的需求……还提到了“一些地方政府在债务压力下,默许甚至助推高价地,从而影响市场预期,抬升房价地价”,这些都在理,但问题的关键是房价没有实质的回落——调控还在继续。
现在,主管部门将严防高价地作为近期首要工作目标,是按照历年土地供应规律,四季度的土地供应交易量将迎来新高峰,加之地方政府性债务偿债压力,市场产生高价地动力很大而就。但具体措施还没有制定出来,现有的表述无非就是要求各地务必严防密控,精心设计土地出让方案,或者就是些不痛不痒的例行“官话”,并无多少实质内容,更无什么“狠招”,照此下去,调控效果如何,让人一头雾水。
事实上,类似上述的“要求”、“严防”,公众早已听过不止一两回了。每到“关键”时刻,有关部门都要出来“要求”一下,其结果是,不敢说地价是越“严防”越高,起码是没啥大的效果。
主管部门真要落实国家的调控大政,就不应止于“隔空喊话”。要使“要求”和“严防”见到成效,就必须明确:地价达到哪个标准就算高地价,出现高地价是否有相应的处置制定,地方政府及其官员要承担什么责任,受到怎样的处罚等……如果有意“搁浅”,只是空口论空话,那么,不得不说,这样的“要求”只是再一次地浪费了民众的感情。(中国经济网网友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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