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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泛鑫事件之问 银行理财产品有多少是"合法"?

2013年09月06日 13:5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谭浩俊认为,近年来,银行经营的理财产品,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银行经营理财产品的热情,可能比发放贷款还要高。也正因为如此,围绕理财产品的各类案件也是频频发生,风险隐患越来越多,迫使监管部门也不得不出台相关规定,限制和规范银行推销理财产品。

备受关注的上海泛鑫事件,除上海银监局通报的沪上10名银行客户经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财产品行为外,来自

图片来源:CFP视觉中国 

  备受关注的上海泛鑫事件,除上海银监局通报的沪上10名银行客户经理存在私自推介泛鑫理财产品行为外,来自江苏无锡、浙江杭州的个别银行网点亦卷入其中。据悉,江浙沪三地近百名投资者已抱团委托律师,开始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这也意味着,除直接涉案者之外,涉案的银行及其当事人也可能连带责任者,被一起卷入案件中。(8月31日人民网)

  虽然在泛鑫事件中,涉案的客户经理,都是个人行为,最终也都将由个人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站在监管的角度分析,有这么多客户经理陷入案件之中,银行可能也脱不了干系。而且可以肯定,这些客户经理敢于“帮助”泛鑫事件的主角进行诈骗,也决不是首次。不然,也不可能推销出这么多理财产品,不可能在推销理财产品过程中这么熟练。更直接地说,就是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过程中的各种不规范行为,很好地“培养”了客户经理们的推销“技巧”,甚至是诈骗“技巧”。如果银行在经营理财产品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规定,严格依法执行,而不是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只重利益、不重行为,客户经理们也就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推销理财产品的“坏点子”、“坏手段”。

  从这个层面来看,银行在经营手段和监管方法方面,是存在很多缺陷与问题的,是存在怂恿和放任嫌疑的。

  联想到实体企业普遍反映从银行融资成本过高,以及银行在实体经济普遍陷入困境、中小企业停产和半停产现象十分严重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利润水平不断创新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银行在经营方面的严重不规范,甚至严重违法乱纪。在这样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环境下,客户经理们又怎么可能严格按照规范来操作与经营呢?类似泛鑫这样的诈骗公司又怎么可能不通过银行工作人员从事诈骗行为呢?

  众所周知,近年来,银行经营的理财产品,可谓五花八门、层出不穷。一定程度上,银行经营理财产品的热情,可能比发放贷款还要高。也正因为如此,围绕理财产品的各类案件也是频频发生,风险隐患越来越多,迫使监管部门也不得不出台相关规定,限制和规范银行推销理财产品。

  事实上,银行推销理财产品的行为,早已超越了法律和制度的边界,越过了相关规定的红线。如在发放贷款时搭售理财产品、用过高的提成等不规范行为刺激客户经理推销理财产品等。也正是因为银行在经营理财产品过程中,注入了太多“合法”的不规范行为,并让包括客户经理在内的相关人员获得了太多的个人利益,久而久之,一些客户经理也就萌生了体外推销、体外获取个人利益的动机。如与保险公司业务经理一起,利用手中掌握的客户资源,特别是需要从银行获取贷款的客户,强行推销理财产品,并从中获取利益。

  不仅如此,一些客户经理还与高利贷公司“合作”,以手中的贷款客户为平台,间接地向高利贷公司发放放款,使银行信贷行为变成了“地下金融”。这些年来,一些高利贷公司能够源源不断地向外放贷,很大程度上就与银行客户经理的非法操作有关。

  也就是说,银行客户经理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的“越轨”行为,已不是某一个方面,而是很多方面,也不是个别人,而是相当一部分人。这其中,既有银行方面默认的、支持的、鼓励的,也有客户经理私自的、暗中操作的。但是,不管何种行为,对客户都是一种欺骗,一种伤害,一种利益掠夺。

  对泛鑫案所反映出来的问题,应当引起银行及其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因为,象泛鑫这样并不具备保险资金运用资质的中介公司,能够诈骗成功,最直接的“帮凶”还是客户经理等银行工作人员。没有银行工作人员的参与,是不可能诈骗得逞的。至少,不可能诈骗到这么多资金。银行监管失控,才是泛鑫诈骗能够得逞的关键。进一步讲,除泛鑫事件外,对银行“合法”经营的理财产品,也应该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看一看到底有多少理财产品是通过不规范手段推销出去的。(中国经济网网友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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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泛鑫事件暴露监管三大缺失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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