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省河源市群众投诉,河源的文昌“经适房”项目规定“限购”,要买,必须是“市直单位”干部。记者在河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的网站上看到,购房资格审核一栏,写明“申请人须是市直单位(含中央、省驻河源单位)职工”。(8月7日北京晨报)
保障性住房本是政府为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能够实现住房需求,是一项惠民工程。然而,这项设计初衷良好的制度在现实操作层面上却遭遇了极大的尴尬。这不,广东省河源市通过门槛设限,经适房变成了“福利房”,既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建设任务,又让市直单位干部职工享受了经适房的优惠价格,通过混淆国家规定的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的界限,又满足了住大房子的欲望,买卖双方看上去还“不违规”,真可谓“多赢”。
多年来,保障房一直是一个相当敏感的话题,众多的低收入群体对其寄予了厚望,甚至到了望眼欲穿的程度。有限的资源应保障最需要的群体,而一些有多套房的公务人员、官员,竟然钻空子,设置购买条件堂而皇之长驱直入,这无疑是“鸠占雀巢”,让保障房成了官员利用特权、强权攫取政策红利的工具,更是对合法权益人群的利益侵占,是极度的不公。
应该说,长期以来保障房之所以问题不断,利益驱动是违规操作的主因,政策漏洞、监管不给力则为其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因此,把保障房真正送到急需人手中,关键求保障房既要重视建设,也要关注分配;既要通过各种方式“扩容”,也要始终恪守其“社会保障”的公共属性。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