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现创富”进世界500强 产学研合作出路何在?

2013年07月05日 09: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多年来,产学研合作一直是形成我国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的核心问题,但长期以来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据有关资料,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大约在25%左右,真正实现产业化的不足5%,与发达国家差距甚远。其实,产学研结合的关键是要强化和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目前,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谈产学研合作较多,相比之下,企业普遍重视不够。究其原因,主要是我国的企业绝大多数还不具有产学研合作的主导地位和能力,企业还没有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缺乏产学研合作的内在动力和主动权。

    要从根本上解决好产学研合作问题,需要从改善市场环境、增强企业自身技术研发能力、改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机制等方面着手。

    政府须下大力气改善市场环境

    市场环境不完善,是绝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把投入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当作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原因。

    必须严格调控虚拟经济和垄断行业的盈利空间,引导更多的资本和人才资源进入到实体经济中来。在实体经济发展中,要严格控制垄断行业的盈利范围,规范和限制各类炒作行为(收藏品和奢侈品除外)。同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我们的导向应该是只有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才能赚取大幅利润,这样才会引导大量资本到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成长性投资,才会出现科技创新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市场环境不完善,是绝大部分企业并没有把投入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当作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原因。因为,他们可以通过模仿、山寨,减少前期研发投入,降低成本;可以借地方保护主义的伞,在当地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可以通过垄断,将其他有竞争力的企业排除在行业之外。这样,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再愿意踏踏实实地从事实业投资和技术创新,而是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跑政府部门争取“优惠政策”(所谓“跑部”现象),进行“资本运作”,追求“公司上市”,以至“套现创富”,力图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成为亿元、十亿元、百亿元、千亿元企业,进入“全国500强”甚至“世界500强”的行列。我们常说,资本、企业和人都是理性的,如此立竿见影的业绩和迅速的规模膨胀,以及追求短期致富,必然导致削弱了扎实、专注、执著的实业和创新精神。

    资源性产品价格长期扭曲、环保准入门槛过低、现行政绩考核体系不完善,也不利于引导企业走创新驱动型发展道路。比如,世界上多数国家石油、天然气等能源类矿产资源税的税率都在10%—16%,我国还不到2%。这样,在生产要素价格低廉的情况下,谁多消耗了资源,谁就能多分享经济利益。同时,在环保成本可以“外部化”的情况下,谁严格治理污染谁就会增加自己的成本。加之一直以来政府部门和官员晋升片面强调GDP数量增长的政绩考核制度,这样的结果就是使得政府往往更加注重速度和规模而忽视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企业往往更“理性”地注重维持基于低要素价格的比较优势,而忽视培育基于科技创新和人力资本的新竞争优势。

    应支持企业增强自身技术研发能力

    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研发机构(如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人员,并能自主地提出研发要求和具有市场开发能力。

    在产学研合作中,突出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地位,并不等于创新链的所有环节都要在企业进行,而是指由企业来主导创新过程,在技术创新课题提出、技术研发投入、成果产业化过程中发挥主体作用。一般来说,科研院所里的科技专家与企业里的专家的目标是不同的。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一定要做到技术完美,企业里面的专家则认为只要市场能接受,就可以上市,前者强调技术的先进性,后者强调技术的适用性和投入产出比。同时,高校和科研院所距离市场较远,单靠他们的科技开发能力显然不能满足市场的要求,企业必须提升自己的研发能力和水平。企业的研发主要是解决科技成果的市场转化问题。这就需要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和企业的技术人员都要转变观念、各自往前走一步:科研院所的科技专家往“下”走一步,将实验室技术发展为工业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往“上”走一步,理解并帮助解决转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因此,企业必须拥有自己的研发机构(如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人员,并能自主地提出研发要求和具有市场开发能力。只有这样,双方才能形成有效对接的互补协作关系。

    产业组织理论认为,企业的某种能力和资源缺口是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的:一是市场购买;二是自主开发;三是合作开发,如产学研合作,或者建立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技术作为企业的重要核心能力和战略资源,其缺口同样可以通过这三种方式加以解决。据OECD专家的研究,在1992—2001年十年间,美国、日本和欧洲跨国公司中,外部技术资源占有重要地位的企业,已经从平均不到20%迅速上升到80%以上。就是说,即使是跨国公司这样的企业研发也并非什么都要自己来做,偏重基础研究的部分可以由高校和科研院所来做,产业共性技术部分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如工业技术研究院、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等)来做,甚至部分技术研发业务完全可以外包出去,但自己需要提出技术需求,自己掌握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进行产品开发(即使是市场购买的技术也需要消化吸收的“二次开发”),这里的关键是具备技术集成的自主整合能力。目前政府有一些专项资金支持企业研发,但目前主要还是针对项目来进行,建议今后应主要调整为支持企业研发能力建设(具体可以结合各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进行)。

    必须改进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评价机制

    必须建立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绩评价体系和科研项目评审体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的科研力量主要集中在高校和科研院所,长期以来设立科研项目的“裁判权”主要掌握在专家手中。事实上,某一个应用技术项目应不应该立项、立项时机是否恰当、应该投入多少经费等等问题,企业往往比专家更清楚。同时,科研院所普遍存在的片面追求量化论文、奖项和科研经费的评价体系,也加剧了科研与应用的脱节。大批研究成果往往在完成论文发表、专家评审、成果鉴定、奖项申报之后就被束之高阁,导致国家投入大量科技资源研发出来的科技成果没有用武之地。

    目前高校和科研院所形成了自我小圈子,并形成了相对比较封闭的自我循环:申请项目—做课题—发表论文—申报职称—再申请项目。科研院所和高校包括很多面向产业的研究所也是从政府有关部门申请经费,他们并不太关心产业需求,更关注圈内的科技评价(如是否主持国家级项目,发表多少论文专著,培养了多少学生等),这些当然也重要,但还只是局限于教育系统和科技系统内部(所谓的“科学共同体”)比较,没有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战场紧密联系起来。纵观国内高校的教授几乎都是忙着写论文、评职称,与企业接触的时间太少,最多挂个产学研合作的“牌子”弄点项目经费,最后多是草草结题,很少实现产业化。

    企业是市场活动最直接的参与者,“春江水暖鸭先知”,对市场信息反应最灵敏,能够从市场需求变化中产生创新灵感和创新意愿。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由企业牵头实施应用性重大科技项目的机制,重点支持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和支持企业把创造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战略导向。对于符合国家战略方向的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在政策和投入上给予优先和重点支持。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政绩评价体系和科研项目评审体系,在政绩考评和科研项目评审中,加大对创新、质量和效益等方面的权重,改变目前通行的政绩和项目考核的价值导向。

    目前,对于高校与科研系统的科研资金投入已经十分巨大(如高校的211工程、985工程和2011计划和中科院的知识创新工程等),但主要采用由政府主导的科研项目招标的方式。事实证明,此种方式科研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成果的实用性较差。应考虑像美国创新实验室一样,大量采用逆向创新模式,以市场带动创新。建议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教育和科技主管部门研究出台相应管理办法,改革目前对科研人员的考核机制,对于取得市场价值认可的研发活动,应视同国家或省市级科研项目予以认定。从而使科研人员可以专心致志地投入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发活动中去,而不要一窝蜂地走申报国家和省部级课题、发论文、升职称的老路,从而避免论文大国、教授大国、博士大国但又是创新弱国的尴尬局面。(袁志彬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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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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