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不能陷入“门票经济”怪圈

2013年04月25日 07:2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谭浩俊

  商场有句经典俗语,叫做薄利多销。意思是说,用让利的方式,扩大销售,占领市场,赢得更多的消费者。

  如果将这样的营销手段和策略运用到旅游市场,无疑比一般的商品市场更具作用与效率。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杭州西湖取消了门票以后,实际产生的效益,比收取门票时要高得多。原因在于,到西湖旅游的人数大大增加了餐饮、购物、住宿等方面的消费,比收取门票前多得多,给旅游景点、经营者、政府都带来了可观的收入。而对旅客来说,虽然比不收门票时付出的还要多,但心里却是十分乐意、十分愉快的,充分感受到了旅游的乐趣。

  相反,凤凰古城却走了一条完全相反的路,当地政府为了一时之利、一己之利,将原本不收门票的旅游景点,改成了收门票。结果,门票收入是增加了一点,其他方面的收入却大大下降。特别是经营者,因为相当一部分旅客被门票挡在了外面,住店、购物、餐饮等都迅速下降。特别是旅店,价格下降到5年前水平仍无订单。

  非门票收入大幅下降,也意味着附加于非门票收入的税收等也出现大幅下降,从表面看,当地政府取得了一部分门票收入,实际上,失去的综合收益不知比门票收入要多出多少。更重要的,那些原本在凤凰古城过得还算舒坦、还算有些奔头的经营者,倾刻间都步入了穷人的行列,因费返贫了。

  政府的目光短浅,带来了百姓利益的严重受损,社会利益的严重受损,显然,这与中央倡导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背道而驰的。而类似现象,也不仅仅只是凤凰古城存在,全国其他地方也大量存在。仅旅游景点提高票价一个方面,就已成为近年来社会各方面反应十分强烈的问题。

  按照国家发改委2007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门票价格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这也意味着,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必须遵守“三年不涨”的原则。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旅游景点、特别是热门旅游景点,基本都没有执行好这一规定,“三年不涨”变成了“三年必涨”,少则涨20%、30%,多则涨50%、60%,甚至更多。

  “旅游经济”,俨然演变成了“门票经济”,门票消费占旅游消费的比重,也超过了交通、购物、餐饮、住宿等项目,成为首要“创收”项目。不仅如此,各大旅游景点,还在想方设法地通过各种方式、各种手段,提高门票价格,增加门票收入。

  虽然站在景点的角度考虑,随着游客数量增多,景区管理成本不断增长,如果不提高门票价格,会对景点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压力。但是,站在政府全局的高度考虑,如果政府能够将其他方面获得的收益,特别是旅游经营收入增加的税收拿出一部分来支持旅游景点建设,就可以控制门票价格的上涨。一定程度上,还可以通过门票价格的下调,吸引更多的游客,获得更多的非门票收入,使旅游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问题在于,习惯了只算表面账、不算本质账,只顾局部利益、不顾全局利益,只讲单个效益、不讲综合效益的地方政府,已完全没有了社会公共利益意识,综合效益意识,而只追求眼前利益、局部利益,使“旅游经济”完全堕落成了“门票经济”,严重影响了旅游业的发展。

  按理,在实体经济发展严重不振,消费需求严重不畅,经济复苏步伐缓慢的情况下,改善旅游环境,增强居民的旅游消费能力,是拉动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拉动力的重要方面。遗憾的是,在“门票经济”的冲击下,旅游消费不仅没有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力量,反而成为了国内消费的一块“短板”。如何加强对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监管,控制门票价格的无序上涨,充分发挥“旅游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发挥旅游业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与质量中的作用,是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不然,过度依赖“门票经济”,会让中国的旅游业发展进入死胡同,让“旅游经济”步入“门票经济”怪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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