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发布的(2013年)《法治蓝皮书》。《法治蓝皮书》显示,专家对四省19020件政府采购商品统计后发现,有15190件商品高于市场平均价,实际支出合计7934.87亿元,占全部商品总件数的79.86%,实际多支出了2074.39亿元。也就是说,八成政府采购商品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资金浪费严重。
“只买贵的,不买对的!”已然成为政府采购的普遍现象。“豪华采购”、“天价采购”更是层出不穷。其中,最极端的一个例子是,一台普通的台式电脑政府采购价达到惊人的9万多元,而市场价不过才2000多元,相差30多倍。可见,政府采购的价格虚高现象已经十分严重,这不仅违背了政府采购实现公共资金的最大价值的目标,更严重损害了纳税人的权益。
而政府采购乱象屡屡出现的主要原因,则在于政府采购过程不透明,导致难于监管,也为政府采购中的贪污腐败行为提供了保护伞。其实,早在2002年颁布的《政府采购法》中就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然而,11年来,这一原则的落实却相当糟糕。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很有限,有限公开的信息多避重就轻。当依法向相关部门申请公开时,又遭到各种理由拒绝。
提高政府采购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提高其公信力的关键所在。它可以有效遏制招投标和采购过程的“黑箱操作”,促进政府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首先,建立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方便公众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其次,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尤其要加强政府采购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如采购结果中的商品型号、商品配置、采购数量、成交单价等信息应属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不可或缺的内容。越具体的采购信息越能为公众的监督提供方便。再次,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与不公开的界限。避免一些部门滥用商业秘密等理由拒绝公开的情况。
斩断政府采购乱象的重点在于强化监督,而强化监督的前提则在于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开透明。只有在强力的监督下严格规范其采购行为,才能真正有效遏制越演越烈的政府采购乱象。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