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志彬:原有模式必须调整——新兴产业的战略性解读

2013年02月22日 18:0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健康发展。那么什么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呢?根据2010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定义为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这里的“战略性”是针对经济结构调整而言的,“新兴”主要表现为技术的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的背景和初衷来分析,不仅仅为了培育接替性的主导产业,更为关键的是全球金融危机后发达国家新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给中国新的启发和竞争压力。因此,“战略性”实际上就是国家层面的战略性产业,是着眼长远布局、能够占领全球制高点和对经济社会全局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其自身规律,不仅具有战略性、成长性、创新性、带动性和风险性等5大特征,还有复杂性、长期性的特点。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培育和起步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技术瓶颈(关键核心技术有待突破),二是市场障碍(基本处于产业化初期,需要进行市场培育),三是制度制约(体制机制没有理顺,对产业发展制度制约因素太多等),四是人才问题(原有的教育模式培养的人才无法适应新的产业发展要求)。

    一般来说,根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政府应积极通过引导、激励、服务和规范等方面进行准确的角色定位,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更好更快地健康稳定发展。针对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瓶颈和问题,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要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政府的引导作用主要通过规划和一定量的引导资金来体现。建议各地根据实际,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高新技术产业化投资基金。但要避免“投资驱动”的传统思维,一定要走创新驱动的新道路。另外,在市场培育方面,政府的引导作用还体现在支持和加强示范应用上来。政府可以以重大应用示范工程为抓手,以大规模的示范应用为牵引,促进相关产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探索出能大规模推广的新型商业模式。

    比如,上海市就设立了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5只高新技术产业化创业投资基金,专门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国家出资2.5亿元、上海市创业引导基金出资2.5亿元,共吸引各类社会资金17亿元。

    其次,要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政策的激励作用就是要通过营造良好的外部市场环境,间接影响企业的行为,这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关键所在。主要内容包括:实行税收、信贷优惠政策;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和关键装备首台(套)补贴政策。比如,上海市推出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总额8%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同时,上海市也制定了关键装备首台(套)补贴政策。对经认首台(套)风力发电、核电、IGCC、薄膜太阳能电智能电网等关键装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再次,要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政府的服务职能包括:支持基础研究和共性技术研发,着力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完善中介服务体系。战略性新兴产业都是技术依托型的产业,只有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实现突破,才能催生新产业的发展。当前,首先,要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为抓手,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催生和培育新兴产业;其次,必须统筹协调各方力量集中攻关行业的产业共性技术,突破技术瓶颈;再者,就是在推进原始创新的同时,要积极利用国内外已有的先进成果,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尤其要注重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和市场化,通过示范应用和市场培育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

    与此同时还要发挥政府的规范职能。这里包括: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既要约束企业行为,更要约束政府行为,避免过多地影响和干预企业的经营和管理);完善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措施;推动建立技术标准体系。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技术质量、能耗、物耗、环保等方面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和完善,强化标准的引导和规范作用。

    此外,也要更加注重改善市场环境。政府通过引导、激励、服务和规范等举措的目的还是要理清和界定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最终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环境。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市场导入期,都面临着市场化瓶颈。这是由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点所决定的:一是产品成本高,像风电和太阳能的发电成本是火电的2~3倍,新能源汽车的销售价格相当于同类型内燃机汽车的2~5倍;二是对服务设施要求高,比如新能源汽车如果没有相应的充电设施,有了车也跑不起来;三是市场信任瓶颈,即国产的新东西出来后,消费者往往不信任。因此,在产业化初期,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和服务的成本往往很高,也没有成熟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商业模式,这就需要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来支撑,努力构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积极发展现代物流体系,扩大信息技术的深度应用。同时,要积极完善企业并购重组和服务外包等制度,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尤其是创业板的融资功能。

    我们还要要高度重视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是名副其实的创新源。美国有一个统计,70%左右的技术创新来自中小微企业,大企业多采取“拥抱战略”,整体收购那些有创新技术、产品的小企业,或者将业务外包给这些小企业。目前我国许多地方政府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以“控”为主的准入机制,十分不利于中小微企业的发展,也不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律和要求。建议各地根据实际推出专门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和发展的政策措施。

    另外,建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教育与培训体系,提供创新所需人才也非常重要。创新人才和创业团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支撑要素,世界各国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都高度重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并通过设立各种制度和措施争夺各种创新人才。例如,为培养具备新的知识和技能的新一代人才,建设世界一流的劳动力大军,美国政府设立了40亿美元的基金,鼓励学生学习科技、工程和数学(STEM),并从事相关职业。我国的基础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成绩斐然,但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与培训体系尚无法满足当前和今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难以适应第三次工业革命带来的挑战和影响。

    最后,要支持建立产业创新联盟。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在我国一直没有很好地建立起来。建立产业创新联盟是实现产学研紧密合作和协同创新的有效途径,也是解决科技和经济两张皮的关键。1978年,日本由5个半导体公司组成大规模集成电路创新联盟,结果1985年就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后来美国人急了,就学日本,在1987年成立了一个由半导体集成电路企业和国家实验室、大学组成的半导体技术制造公司(产业创新联盟的一种形式),几年之后就夺回了霸主地位。相比之下,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立产业创新联盟就更有必要。目前国内涌现出许多技术创新联盟,但总体效果不如人意,主要原因还是由高校和科研机构来主导,以致企业的主体作用远未体现。产业创新联盟与技术创新联盟不同,它所要解决的是突破产业共性技术,目标是推动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工程化和产业化,其成功的关键在于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

    总之,今天的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并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成为世界第一大经济体,进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国原来的主要依靠学习、模仿和追赶的发展战略必须加以调整。特别是在全球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希望在未来新一轮的产业竞争中抢占新的历史机遇和发展制高点。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已站在新一轮工业革命的同一起跑线上,中国完全有理由有能力为人类做出更大的贡献。这一过程既是中国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也是中华民族找回民族自觉和发展自信的过程。让世人和我们大家共同见证和经历这一历史进程。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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