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0元参加座谈会,否则停水 为了座谈,还是为了收费?

2013年01月07日 07:07   来源:红网   陈家沛

  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联合下发红头文件:个体户要交5730元参加座谈会,否则停水!内蒙古水资源与节水学会称:不参加就要给停水,这是个误会。呼和浩特市水资源管理局称:会费应该是资料费。(1月6日正北方网)

  谁也不会否认“内蒙古自治区是严重缺水地区,呼和浩特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加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已经刻不容缓。”为此水资源职能部门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建设节水城市也是完全应该的,举行“节约用水培训座谈会”也无可指责。问题是,为什么要交那么多的“资料费”?那“资料费”又主要包括去桂林、漓江的“学习费”?

  要建设节水型城市,当然需要所有市民的配合。但如何来建设?办法与措施方面自然应该广泛收集民意民智,邀请一些人参加座谈会也不失为一种不错的做法。可是被邀请参加座谈会者竟然要交780元的会费,而且还要交4950元的外地“学习费”,不交就要停水!天下还有这样的座谈会?被邀请座谈会却要被强行收费,天下有这样的道理吗?一天就要收780元的“会费”,什么级别的座谈会如此昂贵?不仅参加座谈会要被强行收取高昂的“会费”,还要强行人家丢下正事不做,到桂林、漓江去“学习”,否则就要停水,天下还有这样的道理?

  真要举行座谈会,所发生的费用理所当然应该由政府职能部门来出,即便到桂林、漓江“学习”是百分之百有必要,其费用当然也应该是由政府部门来开支,怎能强迫个体户来不断交纳高昂费用?参加座谈会要交高昂“会费”,已是非常离谱的事,而到桂林、漓江,人们首先想到的是桂林山水甲天下,漓江美景人人向往,怎么会想到到那里竟然是去“学习节水经验”?不是风景名胜的地方,就没有节水经验了?因此不用多说,这其实就是职能部门“靠山吃山”的一种具体表现,只是要说得冠冕堂皇而已。对这样的做法,相关权力部门当然应该坚决说不!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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