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落水儿童,7年前河南省济源市80后小伙周永福诱发了心脏病,面对昂贵的医药费,周永福只能放弃治疗。今年3月,周永福因心脏病导致双目面临失明的境地。为此,当地网民及媒体投入极大的热情,呼吁救救当年的见义勇为英雄,然而当地有关部门却以种种理由拒绝救助,有官员表示“只能表示同情”。(12月21日《大河报》)
因为一次“见义勇为”而落下病根,甚至到了双目面临失明的境地,却换来的却是“只能表示同情”的答复。七年前周永福能见义勇为,为了救了别人性命,丢了自身健康;今天,他面临困难和绝境,谁又能为他提供一次“见义勇为”?
官员“只能表示同情”,让周永福何等“心寒”,一句漠视、冰冷的话语,刺痛了公众的神经,让政府公信力如何伤的起?
同情,是一种道义,并非强制的责任,对于普通群众,可以只用“同情”来表达自己内心的感受;而对于官方,作为官员,绝不能仅仅是表达“同情”,救助是一种职责,是必须履行的责任,对落魄英雄应当按照相关条例予以救助。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今年7月19日转发由民政部、卫生部、公安部等七部委出台的《2012年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其中重申,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应依法予以保障,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的生活困难当给予必要帮扶。
褪去“见义勇为”的身份,就算一名普通的公众,在生活困难,面临绝境的情况时,政府民政等部门都有相关的政策给予救助,如最低生活保障、重大疾病救助、临时救助等。官员“只能表示同情”的话语,无论如何也说不通!这背后,折射的正是部分官员责任意识浅薄,对人民群众的利益漠不关心的问题,是党员干部必须高度警惕的“精神懈怠”、“脱离群众”的危险。
作为一名官员,当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谋福祉为天职,应关心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民群众,牢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才是国家之福,人民之幸!
(责任编辑:周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