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安排违法? 将心比心,总有把钥匙能解拼假难题

2012年12月14日 15:24   来源:华龙网   刘健

  这几天重庆某公司的老板愁坏了:办公室总共18名员工,本周就有11名递交了休年假申请,公司连运转都困难。记者了解到,解放碑国贸写字楼的几十家公司,都遭遇到了职员“假清空”的尴尬。(新闻链接)

  前不久,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出台,立即遭到网友吐槽,称“假期刚过又逢假期,收假之后连续作战”,有人苦恼“休假很美好,加班很苦逼”,更有网友形象地称之为“看到了能量守恒定律”……

  但继之而来的就是网络疯传的“拼假攻略”,“高手”建议将年休假与短期节假日“链接一体”变成“大长假”,便能安然享受“假日新规”给我们带来的“潜在福利”。然而,“拼假攻略”并非受到所有客户的亲睐。用人单位正在为此上火着急,因为“长假太诱人,上班不给力”。

  面对职员“假清空”的尴尬,许多用人单位向记者大吐苦水,也有人抱怨新规制定不尽合理。

  绞尽脑汁后,余略施小计。子曰,假期是死的,而人是活的。休假和上班,两者并不矛盾。如何应对“尴尬的假期”,只需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需求统筹考虑,也必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谋划,才能实现双赢。

  站在用人单位角度考虑,员工固然应该理解单位的难处,毕竟同在一条船上,若“见利忘义”,说走就走,不免功利。何况维护单位正常运转亦属于员工职业操守。因此,纵有法律保障,也不能太过主观随意,一味强调个人私利。须知单位业务繁忙恰恰与效益挂钩,倘公司运转不力,恐怕最终会因为业绩不佳而影响员工待遇。如此,员工与单位何尝不是唇齿相依?

  不过话说回来,年休假遭遇“拼假攻略”确实头疼,但也并非无药可医。关键是要智商与情商并重,做好加法与减法才行。

  带薪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即便员工没有需求,单位亦有强制带薪休假的配套制度。更何况,员工休年假大多是高强度劳动之余强烈的身心“刚需”。如果此事不近人情,何以指望员工提高工作积极性,为单位创造财富、奉献热情?俗话说,又想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岂有此理?

  世界上任何一把锁都会有一把钥匙去解开。这把钥匙就是将心比心。一般而言,员工都会有因特殊情况而请假的时候,年休假有时候会被用来填补日常亟需。用人单位完全可以将假期灵活机动,化为整零,建立一套基本请假、休假制度,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让员工根据短期休假需要“打游击”。如此一来,关键时候自然不会出现集体“拼假”的窘境,既保证了员工福利,收获了员工理解,还能维护年终单位的正常运转。再有一计,开动脑筋。强制休假是法定原则,但内部制度则可以变通互利。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定假”方式,与员工达成假期互换协议,用关键“拼假”日折抵一定的加班额度,由单位根据需要机动安排,多出时间仍按照加班计算工资。由此,既保证了少数员工对长假的热衷,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又能保证关键工作能够机动安排,更重要的一点便是,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完全不背离法律精神。加法减法之间,鱼与熊掌兼得矣。

  当然,任何制度都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但绝对可以让大部分人支持。其实,只要用人单位尊重法律、尊重劳动者基本权益,通过民主协商等形式,让员工提出对策和建议,自主完善“拼假攻略”,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实行分批次轮休,做到风水轮流转,使同部门员工之间亦能自行调剂。如此一来,人心齐了,效率高了,还会有假期尴尬么?

(责任编辑:周姗姗)

商务进行时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