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京华时报》报道:一次坚果行业标准的制定,无意中揭示了一个隐瞒中国消费者数十年的真相——这些年在中国市场十分畅销、售价不菲的干果“美国大杏仁”,实际上与杏仁攀不上任何关系。而在这看似简单的名称对错背后,除了消费者知情权的被漠视,还有国内杏仁产业被挤压、由兴旺走向衰退的现状。
这其实根本不是“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一般的不明不白,而是有意为之,甚至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骗局或者说是阴谋。
“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扁桃仁出口到我国时,被误译成‘美国大杏仁’,并广泛传播,以讹传讹。”如果此说成立,那么,谁是“美国大杏仁”的第一个翻译者?又是谁促成了这个“误译”一错再错?杏仁,英文名称Apricot;扁桃仁,英文名称Almond。作为一个翻译者来说,不可能不知道这是两种不太可能混淆的东西。小麦和大麦不是同一种植物,对应着英语中两个根本不相干的名词,同样,杏仁与桃仁当然也是泾渭分明的两种果核。之所以误译,本身就可能隐藏着行业利益,甚至根本就是一种预谋的骗局。
同样是瓜子,李家的与张家的口味不会相同,品质甚至也不同,卖出来的价钱当然也就不同。那么,无论是调包还是仿冒的,都是一种非正当竞争手段。仿冒、造假都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那么,“美国大杏仁”岂不正是一种典型的“调包”假冒?
“美国大杏仁”不止是进口商说了算,也不是哪一个行业协会说了算,而是有其对口管理的政府机构。那么,出现这样一个延续数十年不改正的错误,为什么就没有任何一个政府管理机构来予以还原事实真相呢?“美国大杏仁”张冠李戴的盖子被掀开后,坚果协会也一直致力于将市场上的相关产品更名,还消费者知情权,然而这却遭到了“美国大杏仁”进口商的竭力反对。这真是有点儿“神仙打架”,凡人管不着的味道。然而,无论有多少个“协会”在打架,其背后不还是站着政府这个“法官”吗?连一个被误译的进口商品名称都无法正名,如果这种美国大杏仁当中再添加点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或者出现其他病菌传播源又该怎么办?如此对是非、黑白颠倒了再也颠倒不回来的政府管理机构,其服务理念在哪里?效能与效率又在哪里?以这样的政府管理机构来为国民胃口把关,吃下去的到底是什么都无法辩明分清,所谓的品质、营养成分、药用价值、食用价值又怎么可能得到保证?
“美国大杏仁”算得上是一种坚果,但政府管理失聪、失效也无有效追责机制的盖子才是“硬壳”。打碎这个“硬壳”,才可能还原“美国大杏仁”们的真相。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