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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依法惩治“借户炒股”乱象

2023年11月25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魏钊攀认为,抓住打击“借户炒股”小切口,写好证券监管大文章,既是“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基本路径,更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应有之义。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相关当事人因违规借用多名亲属账户炒股,被予以顶格处罚50万元。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对借用股票账户行为实施顶格处罚,表明了依法从严、全面从严的鲜明态度。

  所谓“借户炒股”,顾名思义就是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进行下单交易,将账户持有人和账户控制人予以“物理隔离”。作为资本市场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同时涵盖了借用他人账户、出借自己账户两个基础违法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也容易衍生出一系列民事纠纷。

  从资本市场的执法实践来看,此类乱象之所以屡禁不绝,很大程度上缘于其操作的便捷性,只需知悉他人账户密码即可登录交易。尤其是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中,相关主体基于“狡兔三窟”、拉抬股价等需要,往往会借用他人账户来“张冠李戴”,以规避打击、逃避监管。对此,2019年修订的新证券法予以重点回应,将第五十八条中禁止“借户炒股”的主体从“法人”扩充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大大提升了违法主体的覆盖面,为监管部门惩治此类乱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铺开,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扩容,投资者规模不断壮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也日益增强。但如何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秩序,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抓住打击“借户炒股”小切口,写好证券监管大文章,既是“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基本路径,更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应有之义。

  接下来,一方面,要持续从严打击。对市场上“借户炒股”的累犯惯犯依法从重处罚,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还要强化双头打击,既严惩借用他人账户的借用方,也要对出借自己账户的出借方下重拳,从而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另一方面,要坚持就事论事。既要“一视同仁”,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主体该罚就罚,传递“零容忍”的明确立场;也要“区别对待”,对主观恶性较小的违法主体,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予以从轻,真正做到量罚适当。

  此外,还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要将证券法中关于“借户炒股”的禁止性规定嵌入证券开户的学习课程,并分享典型案例,以切实拧紧广大证券交易者思想源头上的“总开关”,营造“借方不敢借,租方不敢租”的良好市场氛围。

  路虽远,行则将至。惩治“借户炒股”乱象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唯有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充分研究违法乱象背后的操作逻辑,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方能构建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夯基垒台。(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魏钊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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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格处罚,依法惩治“借户炒股”乱象

2023-11-25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魏钊攀认为,抓住打击“借户炒股”小切口,写好证券监管大文章,既是“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基本路径,更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应有之义。

  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一则行政处罚,相关当事人因违规借用多名亲属账户炒股,被予以顶格处罚50万元。这是新证券法实施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对借用股票账户行为实施顶格处罚,表明了依法从严、全面从严的鲜明态度。

  所谓“借户炒股”,顾名思义就是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进行下单交易,将账户持有人和账户控制人予以“物理隔离”。作为资本市场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其同时涵盖了借用他人账户、出借自己账户两个基础违法行为,既扰乱了正常的交易秩序,也容易衍生出一系列民事纠纷。

  从资本市场的执法实践来看,此类乱象之所以屡禁不绝,很大程度上缘于其操作的便捷性,只需知悉他人账户密码即可登录交易。尤其是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中,相关主体基于“狡兔三窟”、拉抬股价等需要,往往会借用他人账户来“张冠李戴”,以规避打击、逃避监管。对此,2019年修订的新证券法予以重点回应,将第五十八条中禁止“借户炒股”的主体从“法人”扩充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大大提升了违法主体的覆盖面,为监管部门惩治此类乱象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随着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铺开,我国资本市场持续扩容,投资者规模不断壮大,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也日益增强。但如何更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打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秩序,一直以来备受关注。抓住打击“借户炒股”小切口,写好证券监管大文章,既是“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的基本路径,更是“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应有之义。

  接下来,一方面,要持续从严打击。对市场上“借户炒股”的累犯惯犯依法从重处罚,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同时,还要强化双头打击,既严惩借用他人账户的借用方,也要对出借自己账户的出借方下重拳,从而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

  另一方面,要坚持就事论事。既要“一视同仁”,对违法事实清楚的主体该罚就罚,传递“零容忍”的明确立场;也要“区别对待”,对主观恶性较小的违法主体,可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予以从轻,真正做到量罚适当。

  此外,还要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要将证券法中关于“借户炒股”的禁止性规定嵌入证券开户的学习课程,并分享典型案例,以切实拧紧广大证券交易者思想源头上的“总开关”,营造“借方不敢借,租方不敢租”的良好市场氛围。

  路虽远,行则将至。惩治“借户炒股”乱象不是一朝一夕之功,需要我们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唯有立足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实际,充分研究违法乱象背后的操作逻辑,用足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坚持依法从严打击,方能构建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夯基垒台。(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魏钊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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