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绝不能让“培训贷”鱼目混珠

2023年08月04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时有发生且呈上升态势的“培训贷”骗局,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但要从根本上进行整治,还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培训机构、高校、大学生群体等多方形成合力。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方式,而规范合理的消费金融产品也是大学生群体所需要的。但我们绝不能让贻害无穷的“培训贷”鱼目混珠,继续野蛮生长,对其彻底整治刻不容缓。

  “培训贷”,一个从“校园贷”衍生而来、充斥着负面新闻的概念,不时就有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落入其圈套,并且维权艰难。如果说在近年来的舆论场中“校园贷”还是一个中性词的话,那么“培训贷”早已成了骗局的代名词。

  “边学习,边接单;要学习,先贷款。”“要工作,先培训;要培训,先贷款。”这几天,又有六名“培训贷”受害者的遭遇被媒体曝光。事实上,“培训贷”的套路并不新鲜,其围猎的目标群体也一直都很精准,就是那些想学技能找兼职的在校大学生,以及急于求职找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大学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也多是涉世未深的成年人,或许在骗子眼中,没有比他们更“完美”的行骗对象了。

  以技能培训为目的的贷款,本来是一种业务模式成熟的消费金融产品,具有较大的市场需求。“培训贷”骗局之所以隐蔽性高,就是因为其精心算计的套路中,每一个环节单拎出来,看上去都是“正当”的。无论培训还是贷款,都披着貌似“合法”的外衣,并由不同的机构独立操作,其背后的利益关联在司法介入之前往往很难浮出水面。至于大学生接单“泡汤”或者求职失败,也不违反人们的生活常识。而这已经到了“培训贷”骗局的最后环节,因为在签约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害者就算有心维权,往往也存在很大难度,多数只能“哑巴吃黄连”。

  虽然不良机构采取了各种措施来规避法律风险,但是纸包不住火,“培训贷”不可能处于法外之地。今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出台的《校外培训机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校外培训机构财务活动提出了全面规范要求,其中明确规定“校外培训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今年5月底,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也发布了2023年第1号预警,提醒广大学生警惕“培训贷”骗局。应当说,时有发生且呈上升态势的“培训贷”骗局,已经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但要从根本上进行整治,还需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培训机构、高校、大学生群体等多方形成合力。

  在监管方面,不仅要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净化培训市场,同时还应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金融机构的监管,防范资金违规流向“培训贷”。要从源头上守好关口,各职能部门就不能单打独斗,而需要密切协作,以消除监管真空,一方面倒逼培训机构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培训服务,另一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更多适合大学生群体需求的“校园贷”产品,让良币驱逐劣币。

  各高校也应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不仅要积极配合金融机构畅通正规校园信贷服务渠道,还要与时俱进地强化金融理财课程,尽快补上以往容易被忽视的教育短板,帮助在校大学生养成健康理性的金融理财习惯和成熟的消费观,从而在遭遇“培训贷”骗局时能保持清醒的头脑。而对广大学生来说,面对侵害时,要勇于和善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然,未雨绸缪永远都比亡羊补牢要好,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才是关键。

  在合力整治“培训贷”骗局的同时,还要考虑到大学生群体的现实需求,社会各方要提供切实的帮助,通过政策帮扶、法律援助等为他们营造良好的培训和就业创业环境。其实,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的重要方式,而规范合理的消费金融产品也是大学生群体所需要的。但我们绝不能让贻害无穷的“培训贷”鱼目混珠,继续野蛮生长,对其彻底整治刻不容缓。(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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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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