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当下,不少网络主播进入餐饮探店行业。这种模式被部分餐饮商家当作“流量变现”的手段,但由于缺乏规范、主播水平良莠不齐,出现了虚假推荐、数据造假等问题。部分主播“探店”变“探钱”,给钱就“真好吃”,不给钱就“不推荐”,也让商家苦于“被探店”。
客观“探店”有助于餐饮行业发展
“探店”看上去是站在消费者角度进行的好物推荐或差评“扫雷”,因此深受消费者青睐,成为其选择商品和服务的风向标。一些主播和商家则从中看到商机,“探店”逐渐从最初的无偿拍摄转变为有偿推广。
客观公正的“探店”,有助于规范餐饮行业秩序,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实现商家、主播、消费者的多赢。【详细】
应明确“探店试吃”是广告行为
明确“探店试吃”是广告行为,是规范的核心。由于探店行为涉及商业推广,且背后隐藏着流量的生意,应统一明确为“广告”,依据广告法律进行管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只有将“探店试吃”视频标明成“广告”,才能避免误导消费者。【详细】
探店虽然不同于传统宣传推广,但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广告行为,既然如此,就要用广告法等法律来规范。专业人士建议,有关部门应落实监管责任,对涉嫌炒作、带有虚假宣传性质甚至涉嫌敲诈勒索的探店账号,应建立有效约束机制。【详细】
“探店”行业乱象丛生需综合施治
由于入行门槛低、主播水平良莠不齐、规范缺失,目前“探店”行业滋生了种种乱象。针对变味儿的“有偿探店”行为,消费者和商家要理性看待,不要轻易相信。市场与网络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巡查,主动受理举报与投诉,将日常执法真正下沉到网络空间。社交平台也应承担主体责任、加大治理力度,维护消费者权益。【详细】
营销推广之路千万条,诚信为本第一条。无论免费“种草”,还是有偿推广,“探店”都必须带上“诚信锦囊”,切忌信口开河、任意妄为。只有这样,主播言行才能取信于商家和消费者,探店之路才能越走越宽广。【详细】
(以上综合东方网、钱江晚报、羊城晚报)
V视角:
@金棕榈:现在的探店就是对商家进行讹诈。
@青峰令:我早就知道了,都是托儿。
@罗荣康:探店就是骗吃骗喝,还要收你钱。
@LOVEGUE:现在的人也是奇怪,好不好吃不相信自己,只会跟风。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商家借助网络主播“探店”来宣传自己,是常见的营销手段;消费者也可以通过关注探店主播对某些商家“种草”或“避雷”。不过,如今有不少“探店”变了味儿,成了“敲诈”或“饭托儿”,“坑”了商家也骗了消费者。商家不能一味隐忍任其敲诈,消费者也不该当“冤大头”。既然“探店”行为涉及商业推广,就属于“打广告”,应当受到相关法律规定的约束。“探店”行业需尽快终结野蛮生长的状态,用真诚服务于商家和消费者。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