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偿探店”,需综合施治

2022年08月08日 14:31   来源:钱江晚报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水煮肉片、瓦罐鸡汤、回锅肉、麻婆豆腐,四个菜只要49元……”近日,有媒体在多个网络平台看到同一个探店博主对位于重庆九龙坡区一家川菜馆“种草”。该餐馆负责人介绍,餐馆今年3月才正式营业,为了揽客请来“探店网红”。

  问题是,一些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随着“有偿探店”的兴起,由于入行门槛低、主播良莠不齐、规范缺失,滋生了种种乱象:探店博主给出负面评价后与商家产生纠纷的有之,收钱后不认真办事宣传效果不佳的有之,虚假宣传的有之,以探店为名想吃霸王餐的也有之。

  探店本质是流量生意,但绝不能看钱说话,弄虚作假。据悉,探店者一般推广收费在2000元至6000元不等,而头部探店者则是万元起步。给钱就“真好吃”,欺瞒蒙骗消费者的结果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给钱就“不推荐”甚至恶意挑刺找茬,则涉嫌敲诈勒索。

  探店虽然不同于传统宣传,但也是另一种形式的广告行为,既然如此,就可以考虑用《广告法》等来规范有偿行为。若有涉嫌诈骗等情节严重的,按照《刑法》等则可入刑。专业人士建议,有关方面应落实监管责任,对涉嫌炒作、带有虚假宣传性质的探店账号,应建立有效机制以约束,对涉嫌敲诈勒索的探店主播,更要有所规范。

  虽然法规不可谓不明确,但规范“有偿探店”却面临诸多现实困难。由于探店主观性很大,一些虚假宣传、恶意评价等情况监管部门很难认定,探店行为的法律属性和责任划分尚需要进一步细化。因受到误导而“踩雷”的消费者,通常只会吐槽一下,而被敲诈的商家也常常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有偿探店”野蛮生长,需综合施治。针对变味的“有偿探店”行为,消费者和商家要理性看待,不要轻易相信,监管更应慨然有为。市场与网络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主动受理举报与投诉,将日常执法真正下沉到网络空间。社交平台也应承担主体责任、加大治理力度,合力清除这些网络世界中的“杂草”。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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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探店”,需综合施治

2022-08-08 14:31 来源:钱江晚报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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