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年来,城市光污染问题逐渐显现。从8月1日起,新修改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条例新增了防治“光污染”的内容,成为我国首部纳入光污染治理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
治理“光污染”非常重要
充斥在大街小巷的跑马灯牌、建筑幕墙的反射眩光以及过量的景观照明,让“光污染”成为一种新的环境问题。以至于,人们想抬头望一望天上的星空,都成了奢望。治理“光污染”问题,正变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详细】
越繁华的城市,光污染也越严重。一些城市居民区和商业区混杂在一起,居民更是深受其害。由于立法上的空白,居民投诉无门,只能默默地忍受光污染的侵害。因为没有法律可依据,执法部门明知道造成了影响,也无能为力。【详细】
让执法标准清晰化明确化
基于这一背景,上海市将防治光污染入法,从光污染对市民日常生活影响较大的方面重点做出规定,设置了城市照明源头管控、照明限值技术要求、居住环保等条款,以此来保障光污染不再扰民。【详细】
这次立法,助力市民维权,填补法律空白,让执法标准清晰化明确化。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并对这种行为规定了处罚,如果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00元到5万元的罚款。最高5万元的罚款,力度不可谓不大,商家在灯光使用上会更谨慎。【详细】
倡导新的城市规划设计理念
一直以来,灯光被视为城市文明的象征,灯火辉煌被视为一个城市活力的体现。城市需要灯光照亮,可是居民的休息权也需要得到保障。哪些地方可以亮一点,哪些地方应该光线柔和,灯光设置的时间和地点,在选择上都得遵从一定的规范。【详细】
简而言之,城市的夜晚,并非越亮越好。当一座座“不夜城”被霓虹灯渲染得五颜六色,也会遮盖那片曾经质朴和湛蓝的星空,城市发展不能忽略对环境生态可能造成的破坏。【详细】
(以上综合中国青年报、红网、钱江晚报)
V视角:
@小星大人的小号:相信全国范围内的专门立法并不会太远。
@想瘦回去的拎拎:光线太强,望向窗外就会很难受。
@川儿:家门口的一个店立了三块招牌,一到晚上就全部点亮,让人没法睡觉。
@脑洞大开:让杜绝光污染成为一种社会各界的自觉行为。
@墨鱼丸:城市的美丽是建立在尊重自然和谐、尊重每个人利益的基础上的。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从某种意义上说,“光污染”是一种“照明过剩”现象。“光污染”防治首次被写入地方性法规,我们应该看到它的实践价值。当然,还需追问的是,我们到底想要哪一种城市?是繁华绚烂的,还是舒适宜居的?对城市的不同需求能否达到合理的平衡?若能厘清这些问题,“光污染”势必不再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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