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热评】
新闻背景:
“超时加班与体面劳动、舒心工作、全面发展不相符,与国家提倡的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也脱节。希望‘两高’像重视治理欠薪一样,重视解决超时加班问题。”今年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在总工会界别讨论“两高”工作报告的小组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研究室主任吕国泉的这番呼吁引发现场热议。
“超时加班”不能成为某些行业的常态
“超时加班”已经成为某些行业的常态。据媒体相关调查,有76.15%的互联网从业受访者表示他们每周工作时间超过45小时以上。而且,不容忽视的是,很多超时加班都是“隐形”的。比如,自从有了智能手机,有了工作微信群,很多人的上下班时间界限就模糊了。【详细】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国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在很多时候,由于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紧急的、突发性的任务,因而,适当加班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是,眼下,“加班现象”在某些行业甚至普遍制度化和严重超时化,涉及人群广泛,不仅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详细】
“超时加班”是对职场的戕害
“超时加班”是违法的存在,更是对职场的戕害。长期加班加点,严重挤占劳动者休息时间,使职工身体处于疲惫状态,工作效率下降,也容易发生意外安全事故。从宏观来考量,“超时加班”成常态不利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然而,即便职场人士对“超时加班”多是见怪不怪,但现实情况却是,有的劳动者不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面对违规加班不能够主动借助法律武器维权。加之,用人单位畸形“加班文化”的存在,也滋生着“大家都没走,不好意思先走”“领导没走,不敢先走”等这些不正常现象,让“超时加班”更肆无忌惮。【详细】
企业超过法律规定上限的超时加班,引发了大量员工吐槽,但是维护自身权益者却不多。一方面,一些企业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控制着收入的分配,员工不得不“自愿加班”。另一方面,工作时间界定不清是一大“痛点”。我国虽然对每日工作时间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然而立法上对于工作时间本身的界定却较为模糊,由此产生的问题也日渐凸显。【详细】
要切实遏制畸形“加班文化”
当下,我国已转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创新驱动,对企业来说也是一样。加班常态化容易导致员工工作效率不高,难以发挥创新创造活力,对企业发展自然不利。为此,企业有必要更新经营和管理理念,营造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比如,在绩效考核方式上,企业管理者不妨由以付出时间为主转向以结果导向为主,更关注和维护员工的身心健康,如此才能激发员工的创新创造活力。【详细】
此外,对于用人单位而言,须增强法律意识,并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应认识到,关注和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才是创造价值和利润的正确路径。所以,一方面应完善管理,杜绝违规加班现象的存在;另一方面也应构建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切实遏制畸形“加班文化”。当然,也应促进社会形成合理分配工作和休息时间的氛围,让违规加班没有立场。【详细】
微言大义:
@安妮和海:没监管,没重罚,个人告企业的成本太高。
@最爱是小面包:支持!希望能尽快落实。
@范范-小清新:有时候不得不加班,无偿占用自己的时间,幸福指数越来越低。
@滚滚大道:建议在限制加班时间的同时,按规定给加班费。
@王甜甜你最甜:还是希望能管管的,在单位不加班就像异类一样。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用人单位应该认识到,长期让员工“超时加班”,并不能提高工作效率。不仅如此,员工休息时间被挤占,身心均处于疲惫状态,反而容易降低工作效率。当然,加强对“超时加班”“畸形加班”等问题的监管,还需要让有关法律的“牙齿”更加“锋利”,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用人单位和员工和谐共生、携手发展,才能让奋斗更有意义、生活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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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