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近日,随着各地大幅降温,低温津贴再次引发舆论关注。但相较于高温津贴的逐渐落实,低温津贴却普遍被束之高阁。去年,上海市一项7000多名职工参与的线上调查显示,84%的受访职工从未听说过低温津贴。
低温津贴不能指望“大风”刮来
其实,早在2004年我国在《最低工资规定》中便明确提出低温津贴。中国气象局统计显示,我国平均每年有寒潮5.27次,冷空气9.7次。以此算来,16年来保守估计有200多次寒潮和冷空气来袭。看来,低温津贴是不能指望大风寒流给刮来的。【详细】
专家指出,寒冷严重时可造成冷冻伤或诱发、加重某些病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不仅劳动者对低温天气的危害认识不足,有关部门对低温的劳动保护同样是空白。比如,虽然低温津贴与高温津贴相对应,均在《最低工资规定》中被明确,但环卫工等户外劳动者表示从没享受过低温津贴,很多人甚至没听过这份津贴。特别是根据2015年修订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低温”已被列为新增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之一,但至今未引起劳动保障部门的重视。【详细】
完善低温津贴制度是对户外劳动者的尊重
纸上的权利究竟为什么落不到手上?综合近年来各行各业的情况分析,无非有这几种情况:一是法规不够细致,落实没有着落;二是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三是监督没有到位,全靠企业自觉。
不过,有夏季高温津贴作为参照,这些困难似乎有“不为也,非不能也”的嫌疑。尽管落实高温津贴还有改善余地,但比低温津贴要好一些了。专家也认为,不妨参考高温津贴,研究制定低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政策法规,明确低温天气作业范围、适用人群等,强化落实和责任追究制度,真正让户外劳动者在寒冬中感受温暖。【详细】
进一步完善低温津贴制度,是对户外劳动者特殊付出的基本尊重。我国国家标准《低温作业分级》规定,作业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工作地点平均气温等于或低于5摄氏度的作业即为低温作业。虽然我国《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提出低温津贴,但是在各地实施中,主要靠企业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及发放数额,缺乏细化要求和强制性。对此,需要通过加强对法律和规章制度的执行,让用人单位真正担负起自身职责,不要让低温津贴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详细】
应有更精细化和人性化的制度安排
将低温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首先要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加大对企业生产的日常监管力度。同时,也要强化企业的预防责任,加强自律,有效遏制疾病的发生。特别是,应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失责的处罚力度。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相比,仅对违法行为进行纪律处分,显然是太轻太轻了,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详细】
此外,基于不同的地域、工种、行业特征,也应有更加精细化和人性化的制度安排。各地可以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天气状况,针对低温作业时间上限、适用人群、企业责任等进行具体规定。比如,企业需要及时为员工提供保暖物资和符合要求的避寒点,灵活调整外出作业时间,设置合理的轮班制度,对员工进行防寒和安全常识培训等。【详细】
微言大义:
@明净止芯:希望给劳动者的“热”保障一步到位。
@一条美丽的锦鲤:我们这高温补贴都没有,低温补贴更没有。
@浆果蕊:第一次听说还有这个补贴。
@水蜜桃还是大久保:这么冷的天,一定要关注室外工作人员。尤其是最近的防疫人员,零下十几度一直还要在室外进行高强度工作,太辛苦了,补贴要加倍。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寒潮来袭,环卫工人、外卖小哥等在用他们的辛勤劳动为千家万户送去温暖,但这些户外劳动者中的一些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温暖”。高温作业有危险,而在极端低温环境下工作同样也存在风险。既然如此,低温津贴和高温津贴的发放也要一视同仁,而不应该厚此薄彼。保护户外工作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尽快将低温津贴等“暖”制度落实到位,别让“温暖”在冬日里继续被“冷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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