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律师费”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

2020年12月29日 15: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广州市司法局28日通报,针对“工伤获赔180万律师费90万”事件,该局已经依法依规启动调查程序。如查实存在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广州市司法局将严肃处理。

  违法违规的行为

  业界普遍认为,这一委托代理合同属于典型的“风险代理收费”合同,明确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款不得对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民事案件实行风险代理的相关规定,是典型的违法违规行为。【详细

  从新闻报道来看,此事涉及一个专业行为——风险代理,简单理解,其指双方约定先办事后付钱,所付金额与结果挂钩。因为当事人和受委托律所都承担一定风险,故而称为风险代理。但是根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诸如婚姻继承、工伤赔偿、给付抚恤金或救济金,以及支付劳动报酬等特殊案件,不能实行风险代理。此外,风险代理收费最高不能超过标的额的30%。【详细

  无奈的折中之选

  以风险代理的方式代理工伤赔偿等案件虽涉嫌违规,但在一些地方,却不是少数,甚至成为“公开的秘密”。有的农民工受伤后得不到赔偿,或者用工单位提出“私了”、赔偿额不能令农民工满意;有的农民工觉得索赔太复杂,愿意实行风险代理,以求省事、能拿到钱。一些律师以类似市场化的方式与其达成协议,一拍即合。某种程度上,这成了一种无奈的折中之选。【详细

  以“风险代理”名义实施高收费甚至收取“天价律师费”,绝不是化解工伤赔偿难题的“对症药”。从个人层面上说,工伤赔偿和赡养费、救济金一样,是当事人“血汗钱”“救命钱”,过多过度截取,显然不利于他们的生活维持;同时,过高的收费也给少数不良从业人员利用信息不对称恶意谋取当事人应得补偿提供了操作空间。【详细

  给个制度性出口

  具体点讲,不妨修改现行《律师收费管理办法》有关条款,明确工伤赔偿案件,可以走风险代理来解决。与此同时,基于农民工弱势群体收入低的情形,可以规定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15%。作为“高压线”,不可突破。当然,还可以引入律师费传付制度,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总而言之,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工打官司成本,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损害。【详细

  对于类似高额律师费的事件,我们需要正视和讨论,同时,更需要重视背后的农民工维权成本高的现实难题,要呼吁和动员社会各方合力帮助农民工降低维权成本。比如,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劳动合同签定率,落实工伤保险先行赔付制度;鼓励专业的律师力量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案件,探索律师费转付制度等。一句话,要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能让农民工流血又流泪。【详细

  微言大义:

  @未曾隔我:是不是当时请不起律师?

  @真蛇没有框:签合同的时候怎么没有异议?

  @试管:如果自己去,没律师,这180万能拿回来吗?

  @多空:这种合同,律师费本身就高。律师有拿不到费用的风险。

  @那糖:法律援助去哪儿了?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稀缺资源,永远不会便宜。涉工伤索赔案件往往牵涉多方、程序冗长,关联的司法过程堪称庞杂,这些都构成了极高的专业壁垒,都足以让维权的农民们望而却步。只有理顺和简化整个的维权制度框架,才能让农民工们能够心里有底、心中不慌。如何让法律援助更多、更好地帮助相关人员,鼓励更多律师代理法律援助案件,切实敦促企业依法用工,是相关部门进一步发力的重点。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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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律师费”不是工伤赔偿难的“对症药”

2020-12-29 15: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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