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评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 打开一扇更大的门

2020年07月25日 0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子房先生认为,经济转型升级,或许顺势关上了一扇窗,但也会打开一扇更大的门。社会发展的巨轮,正是由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努力向前推动。尊重人们的首创精神,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不仅能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为更多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也能进一步激发中国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潜能

  只要你想干,就会有机会。就业创业迎来了新的政策利好。近日,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明确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

  个体经济,前面多了一个“新”字。这说明今后要发展的个体经济,已经不同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个体经济,而是在更高起点上发展的个体经济。当然,这并不是凭空诞生的,而是中国经济发展新动能不断培育与壮大后的自然显现。近几年,互联网经济快速发展极大丰富了个体经济的内涵。在就业模式方面,一部分从传统的“公司+雇员”向“平台+个人”转变,为劳动者提供了低门槛、多元化的就业选择,一批有创意、有能力的“新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

  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社交电商从业人员规模超过4800万人,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尤其是在今年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中,以在线教育、直播带货、生鲜电商、互联网医疗等为代表的数字经济获得蓬勃发展,不仅使日常物资供应不断、社会运行有序不乱,还提供了大量灵活就业岗位。前不久,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城市管理网格员”“互联网营销师”“信息安全测试员”等9个新职业,正是顺应时代发展需求之举。

  新事物总有新问题。与传统就业方式相比,新就业形态特别是互联网新就业形态,在劳动关系、技术手段、组织方式、就业观念等方面都表现出较大差异。新个体经济在实践中会出现一些新业态、新模式,政策层面就要为个体创新创业预留足够的发展空间。比如,灵活用工是新个体经济中的一个特点。那么,如何准确界定许多灵活用工中的劳动关系,如何完善新就业形态下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打造规范化法治化的就业环境……这些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用工需求、也关系到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的利益、更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种情况,最近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明确部署。不论是“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给予创业补贴、担保贷款、税收优惠等支持”,还是“对网络零售、移动出行、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医疗等新就业形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激励互联网平台创造更多灵活就业岗位”,抑或是“维护灵活就业人员薪酬、职业安全等权益,严禁拖欠劳动者工资”,都旨在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引导劳动者合理有序经营。

  当然,怎么走、走多快、能有多少收获,还在于个人的判断与辛勤投入。经济转型升级,或许顺势关上了一扇窗,但也会打开一扇更大的门。社会发展的巨轮,正是由不同行业的劳动者努力向前推动。尊重人们的首创精神,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不仅能推动“六稳”“六保”落实落地、为更多人提供人生出彩的机会,也能进一步激发中国经济创新驱动发展的潜能。(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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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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