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4月29日报道,4月29日,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作客2019上海广播“民生访谈”节目时透露,从今年5月1日起,公安和保险部门联手将在上海推行机动车交强险“三免”,接下来也会逐步在长三角推行该政策。何谓“三免”?邢培毅表示,一是“免粘贴”,就是今后在上海通行的车辆交强险不用在挡风玻璃上粘贴标志;二是“免提供”,就是办理上牌、验车等业务时不用再提供纸质交强险保单;三是“免携带”,就是遇到事故即使不带交强险保单也没关系,交警部门会通过后台查询。
看了这一新闻,我们不禁为上海的做法叫好。因为机动车在前挡风玻璃右上角贴交强险、年检标志的方式,长期以来,广大驾驶员一直呼吁取消或改变。尤其是在网络普及的信息时代,仍然采取粘贴方式,明显与时代不符,更浪费资源、遇到检查时还影响通行,其副作用越来越大。
按照传统方式,交强险标志、和年检标志,张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最大的作用是证明你的车辆是依法行使。但是,从法律层面和客观实际角度看,通过相关部门与交警部门联网,在后台查验一台车辆是否交了交强险、是否通过年检更有说服力。因为不法分子对贴在挡风玻璃前的纸质证明造假成本和难度远远低于网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在便民服务方面,一再要求政府各行业各部门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努力做到群众办事少跑腿,网上数据多跑路。可以说,此次上海市自5月1日起,实行机动车交强险“三免”,是服务和方便群众的具体体现,这样的“方便”,不应该像报道中报道的那样,仅限于在长三角地区陆续跟进,相关部门应当主动作为,在全国尽快推开。公安部2019年1月15日公开信息显示,到2018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27亿辆,其中汽车2.4亿辆,机动车驾驶人4.09亿,其中汽车驾驶人达3.69亿。上海的这一“三免”改革福利,应尽快让全国3.69亿汽车驾驶员都能分享。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海市此次推出的机动车交强险“三免”是在国家相关法律尚未修改的情况下一次尝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版)第95条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处罚标准是20~200元。
上海市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和群众呼声、技术进步、城市发展等综合因素,突破法律限制的做法值得点赞。2011年修订的道路交通法,距离现在已有8年,我国的汽车早已普及,早已由贵族式的稀有产品变化为大众出行工具,我国的互联网、智能手机也早已普及,就“道交法” 相关条款而言,明显落后于时代需求。从某种意义分析,上海此次“三免”行为,是在自下而上,倒逼国家有关部门尽早启动对“道路交通法”的修订程序,以满足和适应我国已经进入汽车王国后的客观需要。
在对上海市机动车交强险“三免”点赞的同时,我希望能够看到上海和其他地方,对机动车年检标志和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等传统方式予以改革,只要交管部门能够通过在网络后台查验核实的相关证件,均应当像交强险一样,实行“三免”,愿这样期盼能成为现实。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