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其中,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新年伊始,就传来减税利好,一大波“红包”已在路上。此次调整,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可见,本次减税力度很大、惠及面很广,必将为众多小微企业的发展注入“活力因子”。
根据一个常被援用的权威数字,我国中小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90%以上,贡献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70%以上的发明专利、60%以上的GDP以及50%以上的税收,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在提供就业岗位、推进城镇化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增长和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增强小微企业发展的活跃度,延长小微企业的生命周期,提升小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对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在目前的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的困难较多,如成本居高不下、税费负担较重等,必须正视。
以税收减法换取市场活力加法,面对小微企业发展的瓶颈和痛点,减税是一项行之有效的促进措施。经济学家认为,对边际收入和资本减税,将促进经济整体增长。事实也证明这一点,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三项改革措施开始实施,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围、对部分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调高,让大多数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享受到计税优惠,提升了小微企业的投资回报率,激发了小微企业的活力。
减税是一个存量改革过程,从存量上挖潜,挖出最大潜力,是减税题中应有之义。普惠性减税就是从量上打开缺口,寻找出路。此次减税主要针对小微企业,仍是结构性减税,市场期待的是更大规模和更大范围的整体性减税,希望能在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大税种的税率上有所表示,以惠及更多企业。鉴于企业所得税率、个人所得税率、社保费率仍然偏高,仍有降低空间,未来仍需加大减税力度,不断提振市场信心。
减法要做得漂亮,减出最大效用,要用绣花功夫,精准施策。精准减税才能减到位,减到位才能出成效,发挥税收杠杆的最大效用。精准减税,要体现价值取向,把减税政策对接国家发展战略,与经济结构转型、产业结构调整及人民福利增进相结合;精准减税,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譬如,对金融机构向小微型企业发放小额贷款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降低金融机构的税收成本,提升其对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从而为小微企业融资纾困解难。这种减税,就有四两拨千斤之精准。
每一次减税降费,每一次精准落实,都为小微企业送去“及时雨”,助力小微企业轻装上阵、放手发展。减税降费必然触及现有利益,各有关方面都要舍小利顾大义,少算眼前小账而多算长远大账,真真正正地把税费减下来,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增活力,激活经济发展的“一池春水”。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