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财政部以“特急”件形式印发《关于拨付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为甘肃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甘肃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12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分为“特急”“加急”两种,“特急”公文是内容重要并特别紧急的公文。对于“特急”公文,应按特事急办、特别优先的原则,做到紧急办理,防止发生耽误。
甘肃省财政厅收到财政部以“特急”件形式印发的《关于拨付2017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资金的通知》后,应感受到中央对甘肃革命老区的关怀之情,不负革命老区群众的期待,按照“特急”文件处理的时限要求,及时把中央财政下达的这笔专项扶贫资金下拨下去,使扶贫资金尽快发挥作用。
但是,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薄弱,官僚作风严重,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跟踪抓落实不够,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
对于“特急”件,甘肃省财政厅仍按常规性工作部署落实,也没有建立相应的跟踪督办机制,只是按照一般性程序办理,超前谋划、主动作为不够,协调督促作用发挥欠缺,工作责任心不强,履职不力。扶贫资金下达由“特急”变成“不急”,凸显甘肃省财政厅的机关作风患上懒病。
扶贫资金不及时下达绝非小事。甘肃省财政厅该及时下达的扶贫资金出现“卡壳”,严重侵害贫困群众切身利益,伤害政府部门公信力,影响脱贫攻坚进程,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因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落实不力、贻误工作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2018年5月25日,经甘肃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向省委作出书面检查,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免职,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具体经办人杨雪受到降职处理,降为副主任科员。此外,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相应处理。
问责不是目的,“治病”乃是初衷。甘肃省财政厅一些党员干部因滞留“特急”扶贫款行为受到严肃问责处理,提醒机关和基层都要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齐心协力、精准施策,以更有力的行动、更扎实的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