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染指扶贫资金的“蝇贪”零容忍

2017年07月04日 10:32   来源:人民日报   河北沽源 张挺博

  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群众身边的“蝇贪”“微腐败”现象,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是毁坏侵蚀脱贫攻坚大坝的蚁穴。“蝇贪”“微腐败”,可能积小腐为大腐,由小贪变大贪。

  “当失去公信力时,不论村干部说真话还是说假话、做好事还是做坏事,都会被村民认为说假话,做坏事”。乡村干部每搞一次特殊就降低一分威信,每谋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人心。“蝇贪”“微腐败”问题的产生,一个重要的错误认识就是认为乡村干部待遇偏低,少拿点、少贪点算不得什么。甚至有少数领导干部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人的思想和行为,都有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个别乡村干部的错误做法,如果不彻底改正,必然会使脱贫攻坚领域的政治生态受到污染。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对于脱贫攻坚领域的“蝇贪”“微腐败”必须零容忍。根治“蝇贪”“微腐败”,必须从纠正思想偏差入手,破除“微不足道、人之常情”等错误认识,提高对“蝇贪”“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自觉做到不因小而贪、因微而腐;继续用好问责、约谈等有效手段,把压力传导到县乡,把责任落实到基层,抓牢主体责任的“牛鼻子”,重点解决基层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基层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弱化”等问题,使早抓、小防、常管成为常态;开展灵活多样的专项巡察,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逐个筛选甄别、分类处置,着力提高巡察覆盖率、问题发现率、问题整改率;把整治和查处“蝇贪”“微腐败”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点,保障扶贫政策落实,保障扶贫资金安全,加强对资金链条各环节全覆盖监管,建好民生资金的“防护墙”。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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