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这一消息11月5日登上微博热搜。消息透露,该公告是由我国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发布的。音集协相关负责人证实:公告于10月22日发出,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施,总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11月6日《北京青年报》)
用了谁的歌,就给谁付钱
6000多首作品之所以会被下架,是因为这些作品的权利人均非音集协会员。此次下架歌曲,既是依法行使集体管理职责,也是音集协启动KTV 曲库正版使用的第一枪。【详细】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用了谁的歌,就给谁付钱。这是尊重版权,也是尊重劳动成果,更是一种市场规则。现在管起来,正是让大家重视这样一种规则。让版权得到保护,让音乐人的劳动成果真正受到重视。【详细】
只有著作权受到保护,才有更多的人愿意创作
有形的劳动成果,比如专卖店的电器,鲜有人免费搬回家。无形的劳动成果,比如歌曲,却总有人不重视。在1983年至1987年间,许镜清老师为86版《西游记》创作了大家耳熟能详的《大圣歌》、《敢问路在何方》等一系列歌曲。而当时许老一共拿到6000多元作曲费。《西游记》播出这些年,只有韩寒主动付了5万元。很多音乐网站都不给钱,其中一家网站在许老找上门后,竟然只给了2.7元。【详细】
放任没有获得授权的歌曲在KTV曲库是对版权所有人创作积极性的一种打击,会抑制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表演权是著作权财产权的一种,KTV为其播放的表演的作者支付版权费是作者智力劳动的一种回报。只有作品为作者带来了足以支撑其生活需要的收益,才能使作者专心创作,迸发出源源不断的灵感。只有著作权受到保护,才有更多的人愿意投身于文化作品的创作。【详细】
培养起公民付费的习惯,才能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音集协一个正常的公告却引起网友热议反映了公民著作权意识的淡薄。小说、电影、歌曲,无论供应商付出多少努力为自己的作品设置一些付费门槛,都能被广大网友轻易地破解,在网上找到免费的资源。作品一经上市,没有多久,盗版就满天飞,没有人愿意为知识付费。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著作权的保护方面还是有所欠缺。提高我国著作权的保护水平,不仅要有完备的法律体系,还要使这些法律真正落到实处。让像音集协这样的管理组织担负起监察侵权行为的责任,真正将权利义务落实,打击违法行为,培养起公民付费的习惯,使著作权意识不断增强,才能更好地与国际接轨。【详细】
删除部分侵权歌曲,只是清理和规范曲库的第一步,渠道肃清并规范后,音集协会不断的将最新的正版、高质量会员作品最快捷、最直接提供给KTV场所,让消费者享受最新最流行的正版带来的愉悦和享受。同时在渠道上彻底杜绝KTV曲库使用未经授权的作品,以促使更多的权利人入会。然而,必须正视的是,各地征收的KTV版权费去向成谜,KTV版权的利益分配也是一笔糊涂账。著作权保护属于公益性质,多数费用理应流进作品权利人的口袋。因此,作为版权监管机构,音集协仅能收取少数运营费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账目,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卡拉OK企业的经营者,应当对收费标准的制定有参与权,对收取费用的分配有知情权、监管权。【详细】
微言大义:
@一曲流殇-: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元气满满鸭w:算了,以后不去KTV了。
@印象烟台:维护原作者权益,值得支持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我们都喜欢免费的东西,而免费的东西实际上是最贵的。中国互联网发展的前20年,我们习惯于从网上免费下载电影、音乐、书籍等等,这获得了一些便利,但也造成了一些恶果。不尊重原创,盗版漫天飞,垃圾信息泛滥,随便的复制加粘贴就能产生所谓的“爆款”,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环境。所以,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养成为知识付费的习惯。毕竟,只有尊重著作权,我们才能看到更多更优秀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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