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5日发布的专题报告显示:近三年校园暴力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2015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校园暴力案件共计1000余件,2016年和2017年案件量同比分别下降16.51%、13.37%。
近年来,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不时见诸报端,是整个社会都在关心的热点。自2016年以来,教育部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等部委先后下发《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围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薄弱环节出台意见举措。同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督导,推动各级学校落实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近三年校园暴力案件的逐年下降,从一个侧面印证了上述各项治理工作成效。进一步分析,这一趋势看似与很多人从早前报道中获得对校园暴力案件的感受不同,但无疑与媒体报道在受众心理客观上形成的“聚焦效应”或“放大效应”有关,由此也提醒社会各界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保持理性态度。
相比之下,笔者倒觉得《报告》的关注重点是数据向人们展示的校园暴力案件阶段性特点。统计显示,2015年至2017年,57.5%的校园暴力案件为故意伤害案件,55.12%因发生口角、小摩擦等琐事而引发;在这些案例中诱发故意杀人罪的原因,67.44%是琐事,21.74%是感情问题。更值得注意的是,通过对校园内教室、宿舍等场所进行词频分析,有35.31%的校园暴力案件中出现了“宿舍”一词,且在这些案件中绝大部分的案发地就是宿舍;另外,教室(19.22%)、厕所(13.13%)、走廊楼道(11.22%)的案件量占比也都超过了10%。一定程度上说,这些数据结果正是当下校园暴力案件“画像”。无论是学校、家长还是相关部门,都应该善于从这些数据中找到防治工作的要点,对应落实各自职责,形成有效的防御机制。
透过司法大数据可以看出,校园暴力防治工作的重点仍在学校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且关键是“抓细抓常”。对中小学生来说,诸如口角、小摩擦等日常琐事虽小,但却不得不防。一方面,要通过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和专题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另一方面,必须落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制度,将其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统筹考虑,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建立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机制。通过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同学关系状况,对早期轻微的事件及时介入、有效干预;对重点学生、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加大巡查力度,切实贯彻教育部提出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的要求,及时化解诱发校园暴力案件苗头。
与校园暴力案件整体逐渐下降趋势相伴随的,《报告》数据还展现了校园暴力案例的一些新特点。比如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在2017年有小幅增长;16至18周岁未成年人在强奸罪和强迫卖淫罪案件中占比最大,呈作案年轻化趋势;与京沪等人口密集地区相比,一审审结的校园暴力案件审理法院主要集中在河南、贵州、山东等地。这些新变化的成因是什么?如何解读校园暴力案件的地域差异?回答这些问题,需要各方透过数据结合具体案例去剖析问题根源。只有按图索骥找到了问题症结,才可能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概言之,《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所列举的一系列数字本身是冰冷的,但传达的信息却十分丰富。透过这些数据,我们既应该看到多部门自上而下推动校园欺凌和暴力防治的成效,还应该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长期性,要善于“让数据说话”,更好地为校园治理服务。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