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热包外卖侵犯知情权

2018年08月09日 09:31   来源:北京晨报   

  有没有想过,你点的外卖并不是现炒现卖,而是用一个真空菜肴包加热而成的?近日,记者走访了几个外卖门店,发现大量网红外卖店都没有堂食,用的都是菜肴包:有的全部使用,有的则搭配着使用。一有顾客下单,外卖商家就取出沸水中加热后的菜肴包,搭配新鲜素菜和米饭,一份外卖出炉了。菜肴包大多保质期三个月到半年。(8月8日《成都商报》)

  ●批评

  消费者信息不对称

  对于爱点外卖的消费者来说,确实很少有人知道现在很多外卖都并不是现炒的,外卖商家使用的是复热的餐饮食品。消费者还停留在网络外卖兴起之前的下馆子吃饭时代的思维,认为外卖都是现炒的。现实是,对于外卖商家来说,使用菜肴包更标准化,也更为“高效”,外卖商家尤其是一些外卖网红店,每天要销售大量的外卖,如果是现炒,会影响效率,使用餐包,能够让出餐速度更快,还能节省门店租金,节省雇佣厨师的费用。这也是外卖行业中大部分头部商家都开始使用菜肴包的原因。

  但问题在于,虽然有越来越多的外卖商家开始使用菜肴包制作外卖,外卖商家对菜肴包越来越认同,但很多消费者对此并不知情,从媒体调查来看,对于外卖使用菜肴包,多数消费者都不认同、不认可。这也让不少外卖商家对于使用菜肴包一事秘而不宣,虽然外卖商家认为使用菜肴包无可厚非,反倒更标准化。

  现在进入了外卖时代,订外卖成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消费习惯,对此,就更应该确保外卖食品安全,更应该对外卖行业进行规范管理。外卖商家普遍使用菜肴包复热,而消费者对此却普遍不知情,折射了消费者知情权缺失,也暴露了消费者与商家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暴露外卖食品生产存在不公开透明的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年来推行明厨亮灶工程,就是为了让食品生产过程变得可视、可感、可知,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知情权。但明厨亮灶工程针对的多是线下的餐饮企业,像线上的外卖商家,其食品生产过程还往往处于监管盲区,消费者更是难以知情。对此,对于外卖商家也有必要推行明厨亮灶,让食品生产变得公开透明,消费者的知情权才能得到有力保障,也才有利于保护好公众舌尖上的安全。(戴先任)

  ●提醒

  加强监管才能禁绝

  外卖店大量使用复热菜肴包替代现炒,据说是为提高效率,也有利于提高外卖的标准化,同时有利于复制发展、增加门店。商家追求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可以理解。但一切创新都要以顾客为中心。消费者点外卖追求的是新鲜制作、营养有保证,用复热菜肴包替代现炒,又如何做到新鲜制作、营养有保证?虽然菜肴包基本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经过质量认证,但有的菜肴包已过了一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恐怕几无营养可言。更不要说有贪婪的商家可能会以次充好了。

  那么,商家通过菜肴复热的方式生产外卖是否违规违法?在新闻中,食药监部门表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鼓励餐饮服务提供明示餐食的主要原料信息、餐食的数量或重量,但并未做强制性规定,只要菜肴包取得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可以添加到米饭中;有律师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告知其所提供商品的价格、主要成分、生产地等情况,但没有明确规定食品加工工艺哪些需要告知。可见,以菜肴复热生产外卖钻了相关规定的漏洞。

  现在到了堵住相关规定的漏洞之时。记者暗访的那几家网红外卖店,用菜肴复热方式生产的外卖销量都很大,不可不受到监管。尤其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使用复热包生产外卖,并没有对经营商品进行完整、准确告知,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说不定,还有使用复热包的商家在用现炒现卖做虚假宣传呢。(何勇海)

  ●评判

  看似双赢其实不然

  从理论上说,外卖商家使用已经制成的菜肴包作为搭配出售给消费者并非不可以。而且,正如一些商家表示的那样,使用菜肴包一方面是门店增多后的标准化要求,“便于复制发展,而产品安全也会更加可控”,另一方面也是外卖行业高速度的要求。但其应该认识到,推行“菜肴包”式外卖必须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并确保食品安全,否则就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而言,作为消费者,其购买外卖时,自然认为所购买的外卖食品属于商家现做的菜肴和主食。即便一些消费者知道乘坐飞机时食用的是复热的餐包食品,其也不会意识到外卖商家也向其供应餐包食品。根据报道,一些外卖商家配置的菜肴包执行的是罐头食品的标准。也就是说,消费者吃到嘴里的很可能不是由厨师根据新鲜食材所制作的菜肴,而是加热后的“罐头”食品。

  值得注意的是,正如报道指出,标准化之后的菜肴包的食品卫生更加安全可控,既有利于商家的复制发展,也满足了外卖商家的时效性要求。这看似能使消费者和商家处于双赢局面。实则不然,可以复热的菜肴包和现炒的菜肴显然影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现实中,很多外卖商家的宣传均非常高大上,将鲜美的食材,可口的饭菜,华丽的介绍通过外卖平台展示给消费者。但假使最终销售给消费者的却是复热菜肴包,自然让消费者难以接受。期望享受鲜美菜肴的消费者,如果大费周章购买的却是批量生产制作的菜肴包,那还不如自行直接购买方便食品了。(史洪举)

  应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餐饮外卖店家所以要使用菜肴包复热的方式制作盒饭,据记者调查,最主要的原因是效率高,可以满足大批量制作外卖食品的需求。此外,使用菜肴包加热的方式制作外卖,可以减少甚至不聘请厨师,节约人力成本与店面租金。正因为如此,不少餐饮外卖店家热衷于使用菜肴包加热的方式“快捷”制作盒饭,也就并不令人感到奇怪。

  而使用菜肴包加热方式制作的盒饭,只要菜肴包属于正规产品,尚在保质期限之内,就并不存在安全问题。不过,菜肴包的保质期大多为三个月到半年,也就是说,菜肴包里的菜最长可能是将近半年前生产,其新鲜度与营养显然比不上现炒的外卖。而在大多数消费者的认知范围内,都以为餐饮外卖均系店家现炒的,而并不清楚其是使用菜肴包加热的方式制作外卖。

  从这个角度来说,正如相关律师指出的,经营者使用菜肴包复热方式制作盒饭,对于消费者来说,超出了一般大众的消费认知,其没有对经营商品进行完整、准确告知,涉嫌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合理的做法显然是,商家对自己的外卖食品是现炒还是使用菜肴包复热制作予以明确标注,以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饿了么平台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商户可以自主采用不同的经营形式,满足消费者日益丰富的用餐需求”;滴滴外卖相关人员则称,“目前很多知名餐饮商家都在采用菜肴包、中央厨房等复热手段进行餐品制作,平台对此并没有权力进行强制限制”。而对于是否会要求商家告知消费者,两家外卖平台均没有明确回应。但其实,外卖平台如果要求商家将食品加工方式明确告知消费者,可以体现出对于消费者知情权的尊重,同时也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提出的要求,外卖平台理应要求商家将食品制作方式告知消费者。(魏文彪)

  ●三言两语

  说一千道一万,还不是怕消费者知情后不买吗?

  ——闫军

  以后还不如在家煮方便面吃呢!

  ——张富东

  “菜肴包”可以用,公开说明就可以。

  ——邹云云

  希望外卖商家诚信经营,别打擦边球。

  ——方向

  消费者还是多一些维权意识吧,多问几句,没辙。

  ——马昭

  哪怕品质可控的复热菜肴包在食品安全卫生方面做得更好,也不能以此否定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赵欣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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