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央气象台连续多日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多地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然而,各地劳动监察部门今年专项检查发现,仍有部分高温作业劳动者没有拿到高温津贴。(8月2日《北京晨报》)
众所周知,高温津贴是对在高温下工作的劳动者的一种补偿,是企业关心爱护员工的体现,是一项有温度的福利政策。企业有责任向员工提供高温津贴。它能使用人单位和员工间的关系更加和谐,是一种双赢举措。它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在坊间也早已成为普遍呼声。
而从制度设计层面来看,自2012年7月《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出台了高温津贴标准。今年更有5个省市相继调整高温津贴标准,是自2013年后调整省份最多的一年。可是,在不少地方甚至在一些发达地区的企业里,高温津贴却成了一种无法落地的纸上权利。也正因为如此,每年随着高温季节的到来,高温津贴都会成为热议的话题。政策跟上了,落实效果却不够理想,这值得深思。
为何在政策和舆论的双重压力下,许多企业还会克扣或干脆不发高温津贴?一是因为企业的违规成本过低。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处,企业只要及时补发高温津贴,即可免除罚款。这种利益和违规成本不对等的现象,使得部分企业明目张胆地违规。二是劳动者自身对举报企业有顾虑。企业决定着员工的任免,在户外高温下工作的员工有很多还是临时工,不愿为了每月几百元“小钱”丢掉饭碗,因此往往会选择沉默。
故而,要解决问题,劳动监察等有关部门须加强相关监管力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此外,要使得维权渠道更加通畅有效,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的作用,让员工敢于维权。总之,应该多措并举,别让高温下的劳动者做了贡献却受憋屈。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