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污染企业“站台”,源于基层干部头脑被“污染”

2018年06月19日 08:04   来源:深圳特区报   李长安

  目前正在10省区开展督察“回头看”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日前曝光了河南省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情节严重,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开出33张罚单,企业却屡罚不改的事实。更让人诧异的是,在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严查下,当地政府不仅没有采取进一步整改措施,甚至还出现了基层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的怪现象。

  近些年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发展经济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绝不能以牺牲人民的生命健康为代价。为此,除了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法》的执法力度外,从2016年年初开始,还专门成立了中央环境督察组,对各地开展环境保护督察活动,且在活动结束不久又杀了“回马枪”,对一批顶风污染的企业严查严处。

  但是,即便是在如此严厉的环境保护问责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到位、少数基层干部充当污染企业“保护伞”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究其根源,还在于不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一般而言,地方污染企业往往是当地的纳税大户,个别地方政府受畸形政绩观的影响,对污染企业投鼠忌器,生怕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还有的地方以治理污染可能会导致劳动者失业下岗为借口,打着维护职工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旗号,纵容放任污染企业。

  就以此次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点名批评的新义煤业有限公司为例,当地环保部门先后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等文书33份,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6次,但仅仅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当地也没有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有效执法手段,以遏制环境污染的持续发生。这种“挠痒痒”似的环保执法,使得企业根本不把执法监管当回事,屡罚屡犯。

  可以说,是个别污染企业绑架了地方GDP、绑架了地方环保事业。由此而产生的环境保护整改不力,甚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已经成为当前我国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绊脚石”。

  严酷的现实事实证明,要惩罚污染企业容易,但要消除一些地方政府和少数基层干部头脑中的“污染”却并不容易。环境保护远不是罚款或关停污染企业那么简单,而是应该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不仅要问责污染企业相关责任人,也应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特别是那些公然为污染“站台”者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还应引起重视的是,也要关注地方政府一些合理的利益诉求。在加快政府职能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过程中,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步伐,尽快形成地方政府稳定的收入来源。只有这样,地方政府与污染企业的利益链条才会真正被切断,而其为污染企业“站台”的动机就会真正消失。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 博士生导师)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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