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双城区建功村村民向媒体投诉称,自家对面几十米外的浩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和居民区仅一街之隔,生产混凝土产生的灰让周围居民苦不堪言,和厂子一墙之隔的有上千人的小学也被“逼走”了,村民曾多次向环保部门投诉无果。(11月2日中国新闻网)
一家混凝土厂污染严重,环评过不了关,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非但不责令污染企业停产整改或搬迁,反而强制附近的一所千人小学整体搬迁。问题是,政府大笔一挥,学校可以搬迁,但周边的村民却无法离开赖以生存的土地,只得继续饱受污染之害。特别是,面对村民的质疑和呼吁,当地环保部门要么置之不理,要么在内部“踢皮球”。可见,“逼走”学校的,除了污染企业之外,更有被“污染”了的权力。
众所周知,如果不做好严密的治理和防护措施,一些高污染企业建到哪里,哪里的百姓就会遭殃。问题是,对于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一些地方政府却视而不见,只重视眼前所谓的经济效益。
政府的纵容,俨然成了企业大肆制造环境污染的“尚方宝剑”,而环保部门,只能袖手旁观,甚至与污染企业同流“合污”。特别是在哈尔滨市双城区,当地政府受利益和政绩驱动,为了庇护污染企业,不惜“逼走”小学,沦为“劣币逐良币”的推手。可以说,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成了污染企业最大的“保护伞”。如此恶劣环境下,生态文明如何保障?
企业污染环境固然可怕,但权力被“污染”更可怕。因此,对于这些重经济、轻环保的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不能止于公开曝光,应强化问责机制,对其被“污染”的公权进行依法治理。首先,针对当地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失责行为,上级政府应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应督促当地政府摒弃“唯GDP是举”的偏执政绩观,遏制权大于法的利益冲动,让环保执法真正“史上最严”,狠治企业非法排污行为,还村民一片肥沃的土地,一个洁净的生存环境。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