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相得益彰相辅相成的新型城乡关系

2018年04月28日 06:53   来源:南方日报   危旭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一方面要继续推动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乡村振兴也需要有生力军。城镇化、逆城镇化两个方面都要致力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也不能衰落,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这充分彰显了习近平总书记一以贯之深厚的“三农”情怀,体现了其重农固本、惠农安民的治国智慧,为我们在新时代构建新型城乡关系指明了方向。

  城乡关系是一定社会条件下政治关系、经济关系、阶级关系等诸多因素在城市和乡村中的集中反映,包含地理学意义上的城市乡村区位关系、经济学意义上的工业与农业关系、社会学意义上的市民与农民关系等。在现代,城乡关系是一个不容易解决好的难题。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推进,解决这个问题更具有现实紧迫性。一个人口13亿多的大国,在现代化进程中以及实现现代化以后,城乡应该呈现一种什么样的分布格局?全世界没有现成的规律可以遵循,只能靠我们自己去探索和总结。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影响中国未来发展的关键性议题。中国的全面现代化离不开乡村的现代化,而乡村现代化是农业农村农民的有机结合体,不能把实现全面小康、全面现代化的希望全部寄托于城镇化,更不能在城镇化过程中“化”掉乡村,以乡村的凋敝为代价实现城市的繁荣,而是要在推动城镇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两个平等主体的应有作用,在良性互动中促进城乡融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城市和乡村要相得益彰、相辅相成,充分体现了其对未来新型城乡关系的深刻洞见。在新时代,要实现城乡融合,至少应抓住以下两个关键词:

  一是平等。这意味着要对曾有的不平等不协调的城乡关系进行矫正。显然,乡村振兴不可能单兵突进,不能就乡村谈乡村,必须放在城乡大格局下来考察。实现城乡融合,其本质是要实现城乡两个空间的发展权平等。首要的前提是必须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其次要体现两个平等主体的异质性。例如,在城乡规划建设上,不仅要一体规划,而且要体现差异性和辨识度。新型城镇化不只是已有城镇的规模扩张和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乡村振兴也不是简单地把农村建成现有城镇的模样,而是要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科学把握各地差异和特点,注重地域特色,体现乡村风情,保留乡土味道。要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不要一刀切,不搞同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杜绝“形象工程”。通过城乡功能平等分工来调整未来城市形态:城市是知识密集、产业升级的地方,而乡村则是文化的、历史的、乡土的、健康的、休闲的;在城乡之间还会有兼具城市和乡村特征的经济社会综合体,成为连接城乡经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这个地带会产生产业重构的空间,有些会成为宜居小镇,出现多元城市形态并存的格局。简而言之,要使乡村从原来的被动从属地位中摆脱出来,突出平等性和主动性,激发内生动力,从而实现乡村振兴的可持续性。

  二是互融。这意味着要对业已显现的城乡互动格局进行提升。中国城乡关系在经历了分离对立及单向流动以后,已经转向双向互动交流阶段。体现在城乡规划上,城镇建设不能都是高楼大厦、水泥森林,要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保持良好的自然地形和生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使山景入城、湖色绕城。体现在要素流动上,资源要素也从单向配置转为城乡之间的双向互配。这一格局的出现有其必然性,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城里人会对乡村产生新需求,包括安全、健康、地方化产品和特色产业等,如乡间野趣、淳朴民风、农村电商、休闲康养农业、创意文化农业等。由此也会带来农业功能拓展与价值延伸,资本流向乡村的获利机会增加,乡村价值将上升。现实中已经有相当一部分人开始“用脚投票”,回流乡村,开启了逆城镇化潮流,包括个人化(如大学生创业、退休告老还乡、周间白领周末绿领的候鸟式都市农民、返乡农民工)和组织化(如资本下乡、产业下乡、部门下乡、社会下乡)等不同类型的各种力量。

  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和城乡要素融合,不仅可以实现城乡产业对接、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优化城乡生产力布局,而且还能在融合发展中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这将为经济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注入新的内生动力。(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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