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滑倒告地铁”具有现实意义

2017年12月25日 15:53   来源:南方网   郝雪梅

  12月22日,南国早报微信公众号推出《雨天在地铁口滑倒,摔得满头是血!南宁男子向地铁公司讨说法》一文,报道南宁市民吉先生冒雨赶乘地铁,没想到在地铁口滑倒受伤。吉先生认为南宁地铁运营方应担责,近日他将南宁地铁运营方告上法院。此事引发网友关注,地铁入口没有雨棚,乘客摔倒到底该谁负责?(12月25日《南国早报》)

  乘客下雨天乘坐地铁,在地铁入口处滑倒,摔得满头是血。虽然地铁公司出面进行了处理,也承担了医疗费用。但是,乘客依然不依不挠,将地铁公司告上了法庭。“乘客滑倒告地铁”因此也引发了市民热议:难道滑倒要怪天气、鞋子、地板?从他身边路过的人难道都有责任;咋不检讨一下自己,手没扶好栏杆,不穿足够防滑的鞋?是不是走在马路上摔倒,都要赖政府?

  认为比窦娥还冤的当然还有地铁公司自己,他们认为:地铁是公共场所,乘客应该注意安全,不能出了事情都找地铁公司。那么,地铁公司真的比窦娥还冤吗?

  乘客滑倒的地方,是地铁入口之处,这里的路面是斜坡式样的。而在入口之处没有“遮雨棚”。没有了“遮雨棚”,下雨的时候雨水就会流到通道上,加之道路是斜坡式样的,就埋下了安全隐患。虽然不是所有乘客都会因为路滑而摔倒,但是基本的事实是,地铁口的设计存在安全隐患。老人和孩子从儿经过,如果恰巧遇到下雨,就很容易滑倒。

  我倒是认为“乘客滑倒告地铁”具有现实意义。

  其一,这是公民意识的觉醒。我们付出了资金,就应该享受更好公共服务,这个公共服务应该是更便捷的,更安全的。当我们受到危害的时候,无论事情大小,都应该有较真的勇气。公民意识能够倒逼法治社会提速。

  其二,这是法律意识的苏醒。以往的时候,遇到这类纠纷,市民想维护权益,采取的办法往往是极端的,不是闹事,就是谩骂,要么就堵住公共出口讨要说法。而这位市民选择的是“让法律评评理”,不管官司是输是赢,这样的选择都是正确的。遇到纠纷就要选择好的处理模式。

  其三,这是公共责任的唤醒。现实生活中,一些城市设施存在缺陷,却没有人较真。比如盲道设计存在缺陷,盲人摔倒了。比如超市电梯存在缺陷,被困在了电梯里。比如健身器材存在安全隐患,市民受伤了。遇到这些的时候,大家往往自认倒霉。于是,一些缺陷的、隐患的公共设施还会祸害他人。

  “乘客滑倒告地铁”,能够唤醒公共服务意识,倒逼有关部门在建设城市设施的时候,更加科学,更加安全,实现精细化、人性化的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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