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年底突击控费”别伤害患者权益

2017年12月25日 10:0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庄媛

  年末将至,不少自媒体账号发布的关于“多地医院年底严控医疗费、停用部分耗材”的帖文在多个网络平台传播,引发网民和医务工作者的关注。对此,专家回应,控制医疗费用的相关政策早已有之,是对200个医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的总体要求;所谓“年底突击控费”只是个别医院所为,并非普遍现象。

  正如专家所言,老百姓多年来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药价虚高、耗材价格虚高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医疗控费”本身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2015年国办印发的《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2016年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到2017年国家卫计委办公厅等印发《医用耗材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有关部门对于“医疗控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对医疗费增幅、药占比和耗占比的降费指标都有具体规定。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过快和不合理增长,有助于减轻群众的就医负担,增强人民的获得感,这样的政策善意值得点赞。

  然而,初衷虽好,实践中却也可能“跑偏”。由于有些医院平时疏于管理,存在滥开药物、医用耗材消耗过度等问题,不合理费用过高,全年“指标”可能达不到要求,因而出现了年底发布紧急通知要求控费的情况。这被网友称为“年底突击控费”,引发大量争议甚至谣言。舆论的情绪不难理解:一方面,“年底突击控费”可能演变为劝退病人、限制高价药或高值耗材等“奇葩”情形,严重损害患者利益;另一方面,“年底突击控费”也令公众心生疑惑,年底才来“临时抱佛脚”,那么将近一年的时间里是否存在滥用耗材、开“大处方”等行为?如若平时注重对药物、耗材的监管,科学规划、按需供给,又何必在年底急火攻心式地突击控费?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便“年底突击控费”只是个别医院所为,也绝非可以听之任之的“小概率事件”。

  对于某些医院来讲,也许“年底突击控费”有一定的苦衷,例如因为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新的服务项目而导致医疗费用增加,但这不能成为“开脱”的理由。毕竟,有合理的超支情况可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从而拟定一个科学的解决方案,而不是将成本和风险转嫁到患者身上。

  当然,有关部门也应该准确评估医院的年度控费额度是否合理,常态化监管机制是否有效运行以及降低相关指标是否就能破解“看病贵”难题。治理有的医院年底突击控费的问题,可从改革医保付费方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完善医疗费用管控制度入手,虽然任重而道远,但也应迎难而上,为杜绝医院年底突击控费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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