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发委主任余繁说,根据《云南省导游人员服务质量综合评价办法》,依托建立全省统一的导游管理信息平台,云南对执业导游开展服务质量综合评价。而综合评价的具体工作,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10月1日组建的云南导游协会动态开展。每位导游的综合评价总分为100分,由各占50分的导游执业能力评价和游客满意度评价两部分构成。(10月11日《昆明日报》)
云南对于旅游业的管理采取了不少的措施,如: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实行导游追责制,严禁“零团费”、“强制购物”,等等,这些措施收到较好的成效,然而,还是难以杜绝导游态度粗暴,服务低下等问题。导游服务态度优劣一般来说很难用标准进行规范,如有的导游对游客的问询爱理不理,有的该介绍的景点不介绍等等,这些问题虽说是小问题,但是直接影响到旅游服务的质量。
导游是一道窗口,游客直接接触的是导游,导游服务态度好,质量高,游客的兴致也高,心情也好,而如果是态度差,不仅对导游的印象而且也会延伸对整个旅游环境的看法。导游在旅游业中起着第一形象人的作用,不论是出现大的问题还是小的问题都将对当地的旅游造成影响。
以往对导游的监督也有不少,主要的一条就是对导游有不当行为可以进行投诉,但此种投诉非常的麻烦,又是打电话,又得提供证据,旅客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不到万不得已一般懒得去投诉;另外,不可否认导游中也有一种勤勤垦垦,热心为游客服务者,但对于优者游客却难以予以褒扬,一般来说只有投诉电话而没有表彰电话,由此,好的难以突出,正气难以张扬,干好干差一个样,不利于调动导游的提升服务的积极性。
实行游客打分制,把主动权交给游客,一些摆不上台面的小事在此可以予以表达,服务差者予以低分,服务优者予以高分,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方便快捷,游客的感受通过打分予以表达,由此,一些不起眼的小问题导游也马虎不得,得谨小慎微,一旦让游客不高兴评个低分,即使是不犯大错误也够受,此举最直接的把监督权交给了游客。
其实旅游业的整治,不仅要抓大的,且还要从小处着眼,从细微入手。小的方面其实有些并不小,同样属于关键部位,让游客给导游打分是最好的考核,此种考核实实在在,不仅导游不敢怠慢,主管者也得认真对待。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