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郭夏:从网联创制看央行改革创新

2017年08月08日 0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特邀财经评论员郭夏认为,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给央行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网联的创立,标志着央行改革创新正在沿着网络央行、混合央行和服务央行的道路加速前行

  8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人行支付结算司对第三方支付做出如下规定:自2018年6月30日起,第三方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要通过网联平台处理。央行发起创建服务于第三方支付的“网联清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联”),是在央行创立服务于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的“银联”之后的又一次重大服务监管机制创新。

  随着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发放,以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网络支付风起云涌,中国的消费支付和微观金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移动支付的普及和流行,让中国正在进入一个现金淡出日常支付的网络数字金融的新时代。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给央行的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网联的创立,标志着央行改革创新正在沿着网络央行、混合央行和服务央行的道路加速前行。

  网联的创立,让人们在习以为常的网络支付中看到了网络央行的身影。以往的央行,主要是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清算业务监管。网联的创立,意味着央行开始从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入手,把互联网金融服务和网络消费金融监管当成金融监管创制的大事提上改革进程。P2P网贷跑路、互联网金融诈骗、第三方支付牌照爆炒等金融乱象充分表明,传统金融机构之外的互联网金融失控已成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的重灾区。随着互联网金融对日常金融业务的不断刷新,加强网络金融监管已成为央行改革创新刻不容缓的战略任务。创建网络央行体系,把互联网金融纳入网络央行的服务监管范围,已成为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的重大金融监管创新课题。网联的创立,从网络第三方支付领域开始,让网络央行的概念深入人心。网络央行(数字央行或第二央行)必将成为未来央行改革的新主流。网联的创立,已经让网络央行初露端倪。网络央行(数字央行)还有诸如数字货币、网络信用、跨境结算、电子财务等很多领域有待开拓创新。

  网联的创立,加速了央行金融服务监管机构实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进程。近日,网联清算有限公司公布了其股东明细,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财付通、支付宝、银联商务等在内的45家机构和公司签署的《网联清算有限公司设立协议书》被曝光。网联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亿元,协议各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央行清算总中心、上海清算所、黄金交易所等在内的央行下属7家单位共同出资7.6亿元,占股比例达到37%;支付宝和财付通分别持股9.61%。45家持股机构中,最大的股东央行清算总中心占股12%,最小的股东小米支付只占总股份的0.14%。这种由央行直属机构牵头入股,众多网络第三方支付机构联合入股组成的网联公司,有利于实现网络第三方支付由“直连支付”到“网联支付”的平稳过渡。混合所有制改革不仅在企业界有利于发挥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优越性,在金融界同样是金融体制机制改革的不二法门。

  网联的创立,体现了服务央行的基本特性。央行是代表国家维护金融安全的财经监管服务机构。从目前日常支付发展的趋势看,银联聚拢的银行卡支付日渐衰微,网联汇聚的第三方移动支付才代表着消费金融的未来。如果没有央行监管的网联,未来的消费金融大数据必将被支付宝和财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机构垄断,形成消费金融数据寡头。把消费金融数据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国家金融监管机构手中,让消费金融大数据为国家金融安全服务,是央行推出网联的一个重要原因。有人担心网联的创立会让第三方支付成本有所增加。对此,网联明确表示要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网联为第三方支付提供了对银行的统一网络接口,这也可以大大降低中小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运营成本,有助于确保第三方支付多元竞争的良性金融生态,防止出现少数消费金融寡头垄断第三方支付后形成的服务定价霸权。

  网络金融创新呼唤金融监管创新。网联作为央行实行金融创制、金融服务和金融监管改革的新生事物,必将成为新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的金融创新,必将沿着网络金融、智慧金融和跨国金融的生长路径不断推陈出新。希望网联在网络服务、智慧服务和跨境服务领域做出更多有利于金融创新发展的探索和尝试。

  (郭夏:新生经济学创始人,《解码经济——新生经济学导论》作者,中国经济网特邀财经评论员


  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开放投稿,原创评论、理论文章可发至cepl#ce.cn(#改为@)。详见中国经济网评论理论频道征稿启事


相关文章:收取841亿元备付金不单为防范金融风险

     支付巨头被罚传递央行整顿第三方支付决心

     网联平台启动试运行 支付成本会上升吗?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