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统计,截至8月,银监系统今年已开出罚单超过1000张,单张罚单最高1670万元,三分之二罚单与信贷业务有关,如信贷资金改变用途、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等。而被罚的对象,既包括国有行、股份行、城商行、外资行等银行机构,也包括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机构。
信贷业务之所以成为罚款最多的品种,除了有信贷在各品种中业务量最多的原因外,与信贷业务在办理过程中容易受人为因素干扰、容易操纵以及银行的短期利益需要也有关系。
问题在于,为了眼前利益和政绩需要,不少金融机构都忽视了资金的安全性,忽视了风险防范。所谓的“信贷资金改变用途”,很大程度上,就是将本应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贷款变成房地产开发贷款、个人住房贷款等。如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就因为“向项目资本金不实以及比例不达标的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被罚款20万元。
而有关部门在对金融机构实施监管时,也只是对相关金融机构在具体业务操作中的行为进行监管,而没有设立诸如新增贷款中投向实体经济的比重等引导性指标。
事实上,从近年来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放的行为来看,虽然它们也都做出了诸如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承诺,甚至设立了面向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门机构,但真正为实体经济提供实实在在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还远不够多。
按理,在实体经济发展受困于资金短缺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认识到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并努力为实体经济做点什么。可是,不少金融机构仍然只满足于眼前利益的需要,而没有将支持实体经济放到重要位置。更多情况下,只是会议上谈一谈,文件上摆一摆。真正需要行动了,资金还是主要流向房地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是主要流向少数大型企业。
很多人都在纳闷,为什么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已经投放了那么多的货币,实体经济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资金的流动效率不够高,相当一部分资金都沉淀在钢筋混凝土上,周转效率极低。相反,如果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资金的周转效率就能大大提高。纵然相应的风险大一点,也能在资金周转效率提升的情况下得到化解。而沉淀在钢筋混凝土上,一旦出现风险,就是实实在在的风险,是无法通过金融机构自身消化的风险。
监管部门能够对金融机构的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应当说是迈出了重监管的重要一步。但是,笔者更希望看到的是,监管部门能够在督促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方面迈出积极的步伐,能够“罚”出金融机构的实体经济意识,让金融机构真正把重点转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银行风险能不能化解,银行的资产质量能不能提高,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实体经济,包括数以万计的中小微企业。
事实上,资金对非实体经济的支持,已经达到了很高水平,只要通过合理的结构调整,就足以满足非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新增的资金,应当尽可能转向实体经济领域,也只有转向实体经济领域,才可能不断地增加新的资金来源,产生新的财富。近年来,房地产的非实体经济成分越来越大,其对财富的贡献效应是无法与实体经济相比的。
眼下,房地产市场正在步入稳定有序的轨道,房地产业的“信贷红利”也在逐步消失。如果出现房价稳中有降的现象,那房地产业的“信贷红利”就很有可能转化成“信贷风险”。那么,把希望寄托于房地产业的金融机构,就有可能面临着比向实体经济放贷大得多的风险。既然如此,何不尽快调整信贷理念,把支持实体经济放在金融机构的突出位置,通过支持实体经济来有效降低风险并寻找效益增长的新空间呢?
也正因为如此,我们期待监管机构能够转变和升级处罚方式,从只对具体违规案件处罚转向对不执行中央决策的行为进行处罚。例如,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如果金融机构达不到中央的有关要求,就对其实施处罚,以确保金融机构能够严格按照中央的要求来执行,从而让资金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理事、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谭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