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日前我国首部住房租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住房租赁和销售市场立法加快步伐,有望通过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对住房租赁市场加以规范。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说,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7月26日新华网)
立法明确“租购同权”抓住问题的牛鼻子
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能够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行租买选择,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但说来容易做来难。原因除了一些地方光说不练外,显然还与租购不同权、租房乱象丛生以及居民认知不足大有关联。住房租赁市场体系不完善,成为我国住房市场上租赁“跛行”、大多数人选择买房的重要原因。
因此,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增加供给固然重要,但更关键的是通过国家层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种租房乱象,打消人们的顾虑,让租房如同购房一样住得放心。我国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使得房东和租客在法律上享有同样的权利,可以说是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这不仅契合民意期待,而且有利于规范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使租房切实成为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径。
住建部等9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文件,要求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民营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这是可喜的信号。而立法明确“租购同权”,则是必要的保障。多措并举,实现“住有所居”,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应是水到渠成。
立法明确“租购同权”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赵虎启
传统上,租房一直是较为弱势的行为,租房人的利益也是相对被社会所忽视的。如果“租购同权”能够通过立法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那么对于楼市将会产生真正意义上的颠覆性效果,对广大年轻人也是极大的鼓励,同时还有助于促进社会的公平。
当然,这并不是说未来就完全不需要再购房了。只不过,今后购房的行为将更加自主,有能力、有条件再购买,而不会成为一种负担。租房体系规范起来之后,将和买房体系一道,构筑起不同需求的住房体系,分层次满足不同人群。
“租购同权”是大势所趋,是落实购租并举的重要环节,也是下一步租赁立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从“居者有其屋”到“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居民住房需求的良性引导。从某种意义上说,立法明确“租购同权”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体现了政府控制房价的决心。
给“租购同权”立法,不能按下葫芦浮起瓢
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谭浩俊
有关方面计划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这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现象较为突出,加上住房租赁市场也存在着许多不规范行为,如果单从租房端行权,缺乏统筹考虑,那么可能旧的问题还没解决,新的矛盾就会出现。
首先,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到底哪些可以纳入到租房者的权利范围之内,哪些不能纳入相关范围,就需要认真研究。其次,在确定租房者权利范围的基础上,基本公共服务差异带来的权利差异又如何解决、资源如何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在房价不能大涨,租金也不能大涨的前提条件下,解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公平性、均等性问题,才是“租购”能否“同权”的关键。
解决住房问题从根本上还是要依靠市场化,购房要市场化,租房也要市场化。租房到底应当在什么范围内享受多大的权利,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明确,是完全必要的。前提是,权利的认定十分关键,搞不好,就会按下葫芦浮起瓢,在这方面,教训是非常深刻的。给“租购同权”立法,必须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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