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镯事件成功和解,经得起“五问”吗?

2017年07月19日 11:19   来源:南方网   玫昆仑

  18日,记者从云南省瑞丽宝玉石协会获悉,经过协商摔断售价30万元(人名币,下同)后晕倒的游客费女士与商家于17日达成赔偿协议,最终以17万的价格进行赔偿,费女士承担70%责任,商家承担30%责任。(7月19日中新网)

  试戴30万玉镯不小心摔断,成功和解后费女士承担70%责任,是否公平,不妨看看这是否经得起“六问”。

  首先,该店家是否做到了明码标价?从报道上看,费女士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试戴的玉镯售价为30万元,如果她知道了,肯定不会去试戴,或者会小心翼翼地试戴。然而,现实是费女士“左手夹着包,右手夹着雨伞”地试戴。显然,费女士确实不知该玉镯的真实价格。可见,该店家或没有做到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后没有在“显著位置”让消费者知晓。这显然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规定不符,没有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该店家要对其负责。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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