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一则北京大兴区榆垡镇求贤村收取流动人口费用的通知日前在网上流传。通知显示,该村为完成“外来居住人口为零”的指标,将对该村外来居住人口实行单月收费制,外来居住人口按人头或按大棚、门脸、饭店等不同经营形式,每月须缴纳2000-5000元不等的费用,违者将被迁出。村主任证实,流动人口导致环境脏乱差,收费合乎程序及村民自治章程。
求贤村,别辱没“求贤”美名
求贤村的做法,反映出了在地域经济发展中长期存在的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待外来人口的问题,妖魔化外来人口,甚至把他们当成社会问题产生的根源。一些地方一方面离不开外来人口,另一方面又筑起门槛,搞歧视性条款,在同城待遇上设置过多的障碍,户口、居住、治安、教育等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对外地人歧视的做法。
流动人口的确增加了管理难度,但也带来了活力,对产生的问题需要用发展的眼光对待,不能只享受人口流入的红利不承担责任。没有外来人口的默默奉献,城市几乎寸步难行,没有外来人口,又怎么支撑得起北京如此高的房价和租金价格,身处北京周边的求贤村正是这种城市格局、社会分工的受益者,应该对这些从事大棚种植,给当地带来丰厚租金回报的外来人口心存感激。【详细】
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应该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从改革制度、转变观念、科学管理、加强服务等方面着手,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生存环境,使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的发展氛围,跟上当地的建设步伐,从而实现双赢。然而,求贤村以加强对外来租户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为由,罗列出诸多收费项目,并限期交纳,实则是“欺生”之举,不仅会赶走加快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资源,还会失去新农村建设最具活力的细胞,更会使自身陷入“闭关锁村”的被动。【详细】
村规民约不能大过法律
今天北京的高度城市化得益于外来要素的大量流入,包括外来人口。对外来人口租住收取费用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是没有包容性的表现,有“鸟尽弓藏,兔死狗烹”之嫌。【详细】
求贤村向流动人口收费的两个理由是治安管理和环境整治。但是这笔开支应是面对所有居民的,不是只针对某个特殊的群体的,否则就有转嫁责任、雁过拔毛之嫌。这笔费用的征收也应该在合理合法的范畴以内,不是村里一句村规民约就可以自说自话的。哪怕在城市居住小区也没有“人头费”的概念,求贤村每人一律一月2000元的合理性在哪呢?其制定的标准是什么,哪个部门给批的?
把治安问题、环境污染归结为流动人口也是不公正的,村里面貌混乱,大家都有责任,首先应该反省的是管理能力。出了治安问题,应该请辖区派出所处理。我们理解村里由乱到治的迫切,但“村规民约不能大过法律”这条底线不能破。村规民约更不是圈起一块地,抛弃国家法律搞自己的那一套。【详细】
城市疏解切莫牺牲包容性
现代社会,人口流动本就是经济发展必须要经历的过程,人口的流动意味着社会劳动力的进一步释放,而其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是显而易见的。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社会管理的问题,但相关管理部门在解决的过程中应该以审慎的态度对待之,而不是以野蛮粗暴的方式去“赶人”。【详细】
求贤村人为地把本地人和外地人对立起来,把理应由全体村民承担的责任转嫁到一个特定群体的身上,这会把原本单纯的问题复杂化,造成一定程度的人群对立,对于求贤村的经济社会发展、长治久安不利。【详细】
中央高度重视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然而,大城市疏解并不等于强制驱赶外来人口,更不等于追求“外来人口零指标”。北京独一无二的政治地位与较多的发展机会是人口膨胀的根本原因。在疏解超额的外来人口时,必须兼顾政府与市场两种手段,在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消除人口过度集聚的根源。只有在处理好区域发展机会公平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政策适度疏解外来人口,才是缓解城市病的正确选择。【详细】
微言大义:
@老艾观察:这么赤裸裸的敛财和排外,居然还叫求贤村,真是讽刺!
@肖鲲:现代社会的一大特征是人与物的自由流动。用村民自治的名义驱逐外地人,说明小农经济思维方式仍然大有市场。
@小屁孩石敢当:求贤村不如改为求钱村。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求贤村“求钱”不“求贤”?收取流动人口费用的行为曝光后,求贤村在网上受到了普遍质疑。尽管村主任声称,收费合乎程序及村民自治章程,但他似乎忘了,村规民约再大也大不过法律。求贤村的行为显然属于滥用自治权,已有违法之嫌。而该村粗暴鲁莽的举动也让本来寓意很好的村名沦为网民争相吐槽的对象。秦国丞相李斯曾作《谏逐客书》,向秦王痛陈“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的严重后果。而身处首都郊区的现代人,视野竟然还不及2000多年前的古人,岂不可悲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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